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本市口岸、物流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拟定口岸、物流工作的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市口岸和物流发展、运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口岸和物流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口岸和物流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口岸和物流重大项目规划布局。负责口岸和物流改革创新事项。
(三)负责全市口岸开放、扩大开放和口岸功能拓展工作。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全市口岸查验和配套设施的规划、计划、投资、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负责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协调配合查验单位履行查验监管职责,协调解决口岸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五)统筹协调全市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和开通有关工作。推动我市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物流通道、运输方式、相关单位的衔接、联络、协调、配合工作。
(六)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物流通道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多式联运枢纽集疏运能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丰富拓展联运产品。
(七)负责培育航空市场和航线,推动航空运营基地发展,协调提升航空运力,推动航空物流产业发展。
(八)负责统筹全市物流园区、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协调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培育国际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九)负责全市口岸和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十)负责推进口岸和物流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口岸和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