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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55167C/2020-00009 [ 发文字号 ] 渝口岸物流发〔2020〕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行政事务 [ 成文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体裁分类 ] 其他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口岸和物流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口岸和物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2020年全市口岸和物流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口岸物流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聚焦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目标任务,加快完善出海出境大通道和现代化物流枢纽,强化“物流+贸易+产业”运行模式,优化“通道+枢纽+网络+平台”运行体系,深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物流整体运行质量效率,高效能拓展开放口岸,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健全口岸物流发展战略体系

(一)加快完善顶层规划。

1.加快重大规划编制。拟定《重庆市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0—2035年)》《重庆市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国家物流枢纽总体布局和建设方案》《重庆市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重庆市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2020—2022)》等文件,明确时间进度节点,推动陆续印发实施。

2.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物流在支撑区域发展战略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助推我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强化对接方案研究和重大项目储备,搭建互联互通骨架、完善互联互通网络、畅通互联互通节点。

3.更加注重规划协同。加强口岸物流领域规划与重庆“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人口、产业、交通、商贸等专项规划衔接,确保规划能落地、可操作、见实效。主动对接国家重大规划,融入重庆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抢抓国家项目布局、对外开放、基础建设、经贸合作等重大机遇,增强重庆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能力。

4.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既有政策整合力度,出台重庆市推动口岸物流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文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做好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和动态优化,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以重庆自贸试验区、国家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改革试点任务为载体,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二)深化发展机制建设。

5.健全部委协调机制。加强与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等部委沟通协调,聚焦职能对接与业务衔接,健全工作联系机制、政策协同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增强向上协调能力,争取国家更多支持。

6.健全跨省协商机制。健全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推动口岸物流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两地协商合作机制框架。优化中欧班列、沪渝直达快线等通道合作发展机制,强化跨区域协商交流,策划更多合作项目。

7.健全部门协作机制。高效运行全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加快成立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口岸物流与交通、产业、商贸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业务协作机制,切实增强部门联动解决重大问题的协作能力。

8.健全市区协同机制。主动加强区县对接服务,进一步厘清市区(县)口岸物流发展部门职能与业务线条,完善两级分工体系,健全数据统计、干部交流等制度。

二、拓展完善出海出境大通道

(三)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9.加快完善合作共建机制。贯彻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以及“13+1”省区市签署的《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精神,完善省际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体系和工作规则,筹备召开第一次省际协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西部陆海新通道区域合作有关事项。

10.组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按照《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加快推进运营中心组建各项工作,力争第三季度挂牌成立。发挥运营组织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指数研究,协调相关省区共同推动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和铁路运单物权化试点。启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11.推进通道运营平台建设。会同相关省(区、市)在重庆现有通道运营平台基础上,组建跨区域通道运营平台公司。围绕通道战略定位和重点发展目标,加大沿线资源整合,打造开放型、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促进通道运营统一品牌、统一规则、统一运作。

12.提升通道物流组织水平。高效运行铁海联运、跨境公路运输、国际铁路联运三种物流运输模式,推动量质齐增,争取班列数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加强与沿线省区合作,提高区域货源组织水平,增开省际集散班列和定制化班列。推进铁海联运班列与港口航线时刻匹配,提高联运效率,实现更好衔接。加强箱源组织和空箱调运,开展箱管中心建设研究。联合广西、贵州等省(区、市)开展双层集装箱通道建设研究工作。

(四)推动中欧班列(渝新欧)高质量发展。

13.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引导平台公司加强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以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国际物流企业为目标,着力优化发展路径、业务结构和运营机制,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国内知名物流公司,增强对创新模式和前沿技术的敏感度,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水平。实施品牌化战略,支持“渝新欧”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培育电子产品、整车运输等特色优势项目,推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14.持续改善货源结构。推进通道与产业、贸易深度融合,推动俄罗斯邮包去回程运输,做大通道运邮业务,开发更多新的高货值运输货品。深挖市域货源,主动与区县产业对接,加大服务地方经济力度。

15.强化班列运行保障。巩固2019年高质量发展成效,按照国家中欧班列评价指标,争取班列去回程匹配度、重载率和单箱货值等重要指标进一步改善。加强与海关、铁路系统对接,定期研究通关通检、场站操作等问题,确保班列运行顺畅。加强与国铁集团沟通协调,争取在运力、铺图、班列计划等方面取得更大支持。加强运输安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保障境外运输安全。

(五)推进复合型沿江物流通道建设。

16.提升航运服务品质。正式开行沪渝直达快线,压缩港口操作、三峡过闸和在途运行时间,将进出口货物水运时间控制在下水10天、上水12天以内。探索江海直达联运,推进江海直达船型创新,为早日开行近洋航线打好基础。建设水运服务集聚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内河枢纽港,推动更多航运、物流、贸易、金融企业和高端航运人才汇集。

17.增强区域辐射能力。健全现代化内河港口管理体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实现管理和运营高效协同。加强与四川等省份主要港口合作,加密水水中转班轮,优化航线设计和班列运行,推动重庆港水运辐射范围进一步延伸。借鉴国内沿江沿海大型港口先进经验,结合相关省(区、市)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交通状况,开展内陆无水港布局研究。

18.丰富沿江物流模式。稳定运行蓉万、达万等铁水联运班列,培育精品线路,加大新线路开发,进一步拓展铁水联运网络。加快完善果园港、新田港、龙头港、珞璜港等铁水联运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降低联运成本。发展沿江铁海联运,稳定运行渝甬班列,抓好基础货源巩固和新业务开发,强化与中欧班列(渝新欧)衔接,进一步扩大回程货源。

(六)推进渝满俄通道建设。

19.稳定运行渝满俄班列。扩大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等产品出口,探索俄罗斯邮包运输,结合市场需求适时布局境外集散分拨中心,强化回程货源组织,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

(七)推进航空客货运基地建设。

20.织密国际航线网络。加快推进欧洲—重庆—东南亚(大洋洲)、东北亚—重庆—非洲(南亚)、南亚(东南亚)—重庆—北美三大中转通道建设,坚持长短结合、客货兼顾,推动新开重庆通达“一带一路”和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重要城市的国际直达航线,力争国际(地区)航线总量达到100条。

21.提升航线运行品质。结合市场需求稳步提高现有客货运航班频次,重点加密洲际航线和重要商务航线。强化航空货运服务保障,满足产业招商需求,助推华为、谷歌、海尔等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加强枢纽航线建设,提升航空中转能力。完善航线开发和运行政策体系,增强政策灵活性和柔性度,努力保障淡旺季和个性化的航空物流需求。

22.大力发展基地航空。加快推动国货航基地公司项目落地,加大对现有基地公司支持力度,打造旗舰型基地航空公司。

三、统筹推进现代化物流枢纽建设

(八)构建国家物流枢纽体系。

23.统筹推进枢纽布局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理念,按照集约整合、协调衔接、系统成网、融合创新原则,强化规划引领和资源统筹配置,合理布局国家物流枢纽,有序推进枢纽建设。做好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对照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标准,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原则,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沟通协调,争取年内再获批1家国家物流枢纽。

24.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快组建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平台公司,发挥重庆市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形成推进合力。完善口岸和物流设施功能,加快推进集中查验场所、鱼嘴站北区、中新多式联运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鱼嘴站南区项目前期工作。

(九)推进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建设。

25.完善区域分拨功能。做大进口整车分拨中心,推进集散规模进一步放量,培育汽车消费后市场。做强进口汽车零部件分拨中心,抓好博世进口汽车零部件分拨中心等重大项目服务。推动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分拨中心建设,发挥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进口口岸功能,加快完善检验资质。推动快消品、冷链商品进口分拨中心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新欧)发展面向东南亚、中亚、欧洲的快消品冷链运输分拨。拓展果园港大宗商品分拨中心交易功能。

四、大力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

(十)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26.丰富联运组织形式。依托团结村、小南垭、鱼嘴等铁路物流基地,发展面向欧洲、东南亚、中亚的国际铁路联运和国际铁海联运。依托联接云南、广西等边境口岸的高速公路干线网络,发展跨境公路运输和陆海联运。依托江北国际机场,大力发展陆空联运,拓展卡车航班等联运模式。探索公铁驮背运输。

27.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完善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和服务规则,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课题研究,形成工作推进方案。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开展运单差异研究,探索铁、公、水、空各运输方式均认可的多式联运运单。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新欧)等出海出境大通道,扩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推进铁路运单物权化探索,创新贸易物流金融规则。

28.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开展果园港铁水联运、陆海贸易新通道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等第二、三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项目验收,做好第四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已获批项目运行监测和示范推广,提炼总结先进经验。开展市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发展3—5个市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

(十一)加快推动冷链物流发展。

29.完善城乡冷链基础设施。加大全市冷链物流发展统筹力度,优化冷链物流设施布局,适时推动双福农贸城、明品福、万吨等重点冷储企业项目的改造升级。积极引进全球高端冷链企业、“采购+冷链+加工+配送”的全产业链冷链企业来渝设立区域总部和示范园区。

30.发展国际冷链物流。依托团结村铁路口岸、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冷链班列。支持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江津珞璜物流园区等大型物流园区,布局发展温控供应链等大型冷链项目。支持江津区建设中国西部(重庆)东盟农副产品冷链分拨中心,完善多功能、标准化、国际化的冷链物流设施。

(十二)激发物流市场主体活力。

31.增强本地企业竞争能力。推动重庆国际物流集团尽快开展业务,加快组建陆海新通道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和果园港国家物流枢纽公司。鼓励和引导本地运输型、仓储型、综合服务型中小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进行整合,促进各类资源要素融合共享。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本地物流企业布局境外集散分拨中心、海外仓等,增强国际物流服务能力。

32.加大优质物流企业引进。完善物流企业招商项目库,结合我市物流产业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充实具备全球供应链资源整合和调配能力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和集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贸易企业储备。加大总部型企业引进力度,推动落户国内总部、地区总部、功能性总部。创新招商模式,协同有关部门、区县开展联合招商。

(十三)持续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33.深入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围绕中欧班列(渝新欧)境内外集采平台建设、陆海新通道铁海“一单制”提单签发、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创新、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用地保障等方面开展改革探索,推动在若干方面取得创新突破,力争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重下降至14%左右。

(十四)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

34.启动智慧口岸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围绕促进口岸作业、仓储、运输及通关等环节全程留痕、全链追溯、全网监管、全环协同的工作目标,加快推动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口岸整体通关时效评估、国际物流协同等智能化应用开发,争取早日投入运行。加快推进市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完成重庆营商环境水运口岸“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口岸物流门户网站建设,推广口岸物流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推动物流信息化创新,扩大区块链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

35.完善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落地实施标准版新增功能,全面推广两步申报、出口退税、许可证等功能应用,进一步提升平台使用率。强化地方特色功能建设,重点完善物流协同板块,推动水、空、铁、公四种运输方式间信息互联共享。探索推进“单一窗口”服务向生产、贸易环节延伸,逐步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推动跨境跨区域合作,促进与新加坡、杜伊斯堡等出海出境通道沿线主要物流枢纽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创新金融服务功能,为口岸物流降本增效提供支撑。

(十五)加快完善应急物流机制。

36.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物流组织能力。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流保障工作,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沟通衔接,加大对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物流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力度,解决应急运输通行问题,全力为应对疫情的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畅通绿色通道。开展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物流保障的相关研究工作,在突发事件评估、预测预警、应急物流指挥、监控与反馈、物流资源调度运作等方面尽快形成一套完备的机制。

五、提升口岸开放发展水平

(十六)完善口岸开放体系。

37.有序推进万州机场正式开放,积极争取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等部委支持,纳入2020年度国家口岸开放审理计划,确保万州机场正式开放取得新进展。加快建设果园港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力争通过国家口岸管理部门验收,实现正式开放运行。在具备监管能力、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争取设立更多进口水果、肉类、粮食等特殊商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

(十七)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38.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复制推广成熟做法,在落实好《重庆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一批务实有效的改革措施,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优化上海—重庆水水中转转关模式,审核转关申报单时不校验境内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和舱单理货标志,提升转关时效,便利企业在重庆就近清关,避免绕远清关。推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作业单证无纸化,提升全流程电子化程度。开展监管、查验指令信息与港口作业的双向交互试点,快速衔接通关和物流操作,提高进出口货物提离速度。

39.持续推进口岸提效降费,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大力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开展“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试点。细化进出口各环节作业的时限标准,公开重庆口岸进出口作业时间。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通过市场引导、行业规范等方式,规范和降低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市场变化等因素,动态调整完善并及时公布《重庆口岸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口岸环节违法违规乱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无实质性服务收费等问题整治。力争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以上,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300美元以内。

(十八)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40.按照《重庆智慧口岸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科学规划场站功能区设置,重点围绕业务流程优化、设施设备改造、信息系统建设,优流程、减环节、提效能,实现“隐形监管”“顺势监管”和无感通关。加快“海关+安检、边检+安检、一次过检”航空智慧口岸和果园港水运口岸、重庆铁路口岸“大围网”建设,支持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提升物流、仓储、通关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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