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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7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口岸物流函〔2023〕58号

日期: 2023-07-11

汪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主城区进境粮中转能力的建议》(第0076号)已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重庆海关、九龙坡区政府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九龙坡区在偏岩子码头建设进境粮食中转码头事宜

重庆海关已于2022916日核发偏岩子码头进境粮食中转码头资质。偏岩子码头还取得了九龙坡区交通局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准予在港区内装卸沙、水泥以及化肥等货种。下一步,在符合《重庆港总体规划》要求、满足装卸作业工艺、环保以及安全等前提条件下,码头经营人可根据生产实际,向九龙坡区交通局申请变更港口经营许可范围,增加粮食作为作业货种。

二、关于偏岩子码头完善生物安全、安全卫生、政策“三类风险”防范机制事宜

市级有关部门全力支持九龙坡区立足自身条件和优势开展进境粮食相关业务。重庆海关、西永海关等主管部门多次对偏岩子码头进境粮食植物疫情防控和设施建设进行实地调研,指导企业购置灭活装置、修订防疫制度、升级防疫硬件,不断强化生物安全风险、安全卫生风险、政策风险防范能力建设,为获批进境粮食中转码头资质打下坚实基础。

三、关于建设全国进境粮食指定口岸事宜

按照《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2号),指定监管场地原则上应当设立在第一进境口岸监管区内。偏岩子码头未纳入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未实现对外开放,暂不具备向海关申报设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的基础条件。目前,果园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即原进境粮食指定口岸)顺利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将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贸易成本,切实保障重庆及周边地区粮油加工业、养殖业对进口粮食的迫切需求,增强口岸物流辐射带动作用,提升重庆粮食安全和生态保障水平,更高质量促进重庆外向型经济发展。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支持果园港用好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功能,做大进境粮食规模,满足全市进境粮食需求。同时,继续支持全市具备条件和实力的进境粮食中转码头提档升级,适时纳入口岸发展规划,并指导其积极向海关申报设立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巴川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电话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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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1

人:段佳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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