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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口岸物流发〔2020〕11号)解读

日期: 2022-06-08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精神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出台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标是2022,推动我市基本形成物畅其流、经济便捷的出海出境通道体系,运营高效、要素集聚的国家物流枢纽体系,衔接紧密、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体系和企业汇集、模式创新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

物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我市改善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对于我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经过2—3年努力,我市物流发展方式、结构、动力得到显著优化,规模化、组织化、网络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物流运行效率和发展质量领先西部,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下降至12.5%左右,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0万标箱,5A级物流企业达到8家。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交通物流设施供给质量,夯实物流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物流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物流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大力发展物流创新业态,培育物流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强化物流发展配套支撑,推动形成物流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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