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工作措施》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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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重庆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按照海关总署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深化通关监管模式创新
(一)实施特殊商品差异化监管。对命中抽样检测指令仅包含低风险项目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完成抽样送检后,如其他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准予提离口岸监管区,可以销售或使用。探索推动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市药监局)
(二)推进口岸属地一体化监管。持续释放进口集装箱再生铝原料检验监管优化试点政策红利,结合既有试点成效情况和实际需求,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巩固拓展指运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指导企业用好泰国椰青、老挝香蕉指运地检验检疫改革成效,支持东盟优质农产品扩大进口。(责任单位:重庆海关)
(三)支持综保区扩能提质。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保税检测业务试点,允许纳入《保税检测试点企业(机构)白名单》的试点企业将《保税检测产品目录》范围内的故障零部件自境外返回综合保税区开展检测解析。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打造汽车整车及KD件集散分拨中心,服务“渝车出海”战略。(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四)助力扩大中间品贸易。聚焦中间品产业加强海关专业技术服务,及时响应企业涉税疑难问题,推进预裁定管理服务,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引导中间品企业选择对自身经营最有利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模式。指导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红利。(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市商务委)
二、促进国际物流便利畅通
(五)促进多式联运高效衔接。支持铁海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货物开展转关运输,推进海铁联运、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在重庆推广应用,实现海关监管“一单到底、全程贯通”。推动在“钦州港—重庆”开展铁海多式联运货物进口转关“负面清单”试点,持续释放渝桂“陆海通”通关便利化改革成效,助力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六)提升“亚欧快线”运行时效。打造“集成联运”产品谱系。优化全程时刻表班列、南通道特快班列、中亚图定班列班次衔接,进一步压缩班列中转时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七)提升中欧(亚)班列发展能级。优化南通道班列开行,拓展欧洲、中亚服务网络,重点开发布达佩斯、阿克套港等潜力站点,力争年内新增1个境外直达站点。(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八)提升跨境公路运输发展能级。增强国际公路物流服务能力,提供“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箱直达”综合服务。拓展重庆—泰国GMS国际公路运输线路,扩大GMS境外城市覆盖面,加大TIR推广力度,支持开展“TIR+跨境电商”“TIR+保税货物”运输。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渝黔桂干线与成渝氢走廊线路联动,开辟欧美近零碳示范线路。(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九)增强航空口岸旅客出入境便利化水平。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高水平开放系列创新举措,启用全新过境免签办理服务专区,配备外国人入境卡在线填报终端,提升重庆口岸外国人入境卡网上填报比例。实施外国旅游团“边检直通车”等助力入境旅游业发展的服务举措。建立人才信息库,为我市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通关便利。支持扩大国际通程航班覆盖范围,开展托运行李远程监管,实现“行李直挂”。加快配置中转旅客通关服务系统,有效实现旅客身份信息和行李编码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重庆边检总站、重庆海关)
三、助力外贸新业态发展
(十)促进跨境电商进出便利。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线下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全产业链资源,提供线下选品、创业孵化、商务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好西永综保区、两路果园港综保区等开放平台作用,支持汽摩配件、通用机械、五金工具等产业带优势产品,通过跨境电商模式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十一)优化海外仓综合监管服务。支持企业通过自建、租赁等方式,建设运营专业化、智能化、服务多元化的公共海外仓网络,提供跨境产供链服务支撑。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9810监管代码)货物“离境即退税”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税务局)
(十二)提升小额包裹出口能力。根据企业需求,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货物、跨境电商等多种业态小额包裹集拼。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等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降低出口综合物流成本。依企业申请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实施优先查验,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海关9610监管代码)跨关区退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四、加强数智口岸建设
(十三)加快完善智慧航空口岸建设。进一步提高进出境人员及行李物品智慧化监管水平,建设并推广应用手提行李预检、自助终端多点应用、体温+核辐射一体化监测、智慧登临等功能,通过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旅客进出境通关体验。优化完善江北机场边检现场布局,实施分区查验,改善通关环境。建设并启用不出机场直接过境免办边检手续旅客信息自助采集通道,进一步提升不出机场直接过境旅客中转体验。(责任单位:重庆海关、重庆边检总站、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机场集团)
(十四)搭建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强化“单一窗口”标准版公共服务与地方特色应用的技术资源共享与功能互补,实现基础能力统建、特色场景统配、服务资源统管。有序推进智慧铁海联运、智慧国际铁路联运、智慧长江物流等存量场景迭代升级,推动通关、物流、金融、信用等环节融合贯通,提升国际贸易全链条服务能力与产业适配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十五)推进物流单证数字化。基于《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通过契机,探索开展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可转让记录的应用。构建“一单制”数字提单公共服务平台,拓展亲笔签等特色能力应用。协同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一单制”提单融资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海关)
(十六)打造数字陆海新通道单证中心。迭代升级通道大脑,打造数字陆海新通道单证中心。强化单证数据治理,形成数字单证主题库、专题库。推动深化拓展行业应用,引导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支持数据安全可控流通,增进通道沿线相关主体间数据互联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大数据发展局、中数联物流运营公司)
五、强化综合服务保障
(十七)加大对高资信企业支持力度。加强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AEO企业)联合激励,在依规合法、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AEO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在融资授信、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予以支持。依托境外商协会服务联盟,为渝企出海提供合规经营、安全、环保、融资等全方位公共服务,引导企业合理有序跨境布局。(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市商务委、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
(十八)加强技术标准合规建设。加强我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数据库推广应用,助力企业精准掌握国际技贸规则、有效规避贸易风险。针对全市外向型企业开展“技贸护航,助企出海”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意识与能力。发挥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站作用,发布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组建涉外公益法律服务团,做好企业调研、业务培训、应诉辅导、跟踪回访等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支持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针对欧盟启动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指导企业准确填报CBAM报告,全面普及绿色贸易壁垒概念,助力企业在全球绿色转型中把握主动权。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贸为导向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制定《重庆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进出口产品目录》,将企业开展ISO14067产品碳足迹认证纳入政策支持体系。(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市商务委)
(二十)探索推进数据安全便利跨境流动。完善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服务体系,搭建一站式数据出境服务平台,提升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便利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
(二十一)提升贸易合规管理水平。加强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培训等贸易合规培训,指导企业建立两用物项出口内部合规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二十二)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结算。持续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扩面增效,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更多中小微、专精特新和民营企业参与试点。持续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督导银行建立并用好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提升复杂疑难业务展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个案性用汇需求。(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商务委)
(二十三)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企业认定标准和流程。建立跨境人民币企业跨区域互认机制,持续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13+2”企业互认。推动数字人民币跨境运用,扩展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和中新双边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支持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化单证为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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