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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公示

日期: 2021-1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重庆作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通道建设各项工作,我市正在制定《“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9日

公示反映方式: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实施意见》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单位需盖章,个人需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23—63151976 晏慧婷

传    真:023—63151958


附件:《“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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