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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暨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日期: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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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物流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暨“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2105号)安排,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选推荐、专家集中评审官网公示,确定5个园区(综保区、经开区)为第一批重庆市“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暨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示范基地建设运营

相关区县商务和物流主管部门要牵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示范基地建设运营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强化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地落实,确保示范基地建设运营取得实效。各牵头企业作为示范基地建设运营主体,要围绕基础设施完善、国际通道开发、营商环境优化、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探索新模式、新举措、新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业务孵化功能,不断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加大示范基地建设运营支持力度

相关区县商务和物流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重庆市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工作方案》,纳入示范基地的园区(综保区、经开区),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从土地、财税、创新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统筹开展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联合对全市国际商品集散分拨业务发展进行规划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部分支持。

三、开展示范基地建设运营绩效评估

相关区县商务和物流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运营的动态监督和绩效评估,及时组织牵头企业总结示范基地建设运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阶段成效,于次年115日前报送年度建设运营情况至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成效及时上报。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对示范基地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在新评定示范基地的同时,根据近年实际运营情况,对已纳入名单的园区(综保区、经开区)进行年度考核或动态调整,并对调整后的示范基地名单进行公布。


附件:重庆市“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暨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示范基地入选名单(第一批)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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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暨内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示范基地入选名单
(第一批)


1. 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

牵头企业: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 西永综合保税区

牵头企业: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3. 两路果园港综合保税区

牵头企业: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果园港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

牵头企业: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公运东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牵头企业: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同运(重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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