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0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9-05
字体:

沈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通涪陵龙头港码头集装箱船装卸业务的建议》(第B005号)收悉。经与市交通运输委、涪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开通涪陵龙头港码头集装箱船装卸业务”建议的答复

2024年涪陵区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提升至40.5%,高于全市24个百分点。龙头港作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发展势头强劲。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涪陵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已建成35000吨级泊位,其中2个多用途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30.6万标箱;二期工程正在建设45000吨级泊位,其中2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主体工程已完工,设计年通过能力30万标箱,铁水联运廊道实现了铁路专用线与散货泊位的无缝衔接。总体而言,涪陵龙头港在硬件设施方面已完全具备开展集装箱船装卸业务的条件。

港口组织运营方面,20172022年,龙头港由原重庆港务集团(现重庆物流集团)运营,港口集装箱装卸运输由龙头港、黄旗港共同操作。20224月,龙头港独立运营后,涪陵区集装箱多在涪陵黄旗港进行装卸。主要原因在于:目前长江主要内支线船公司在涪陵区内的水运集装箱还箱点基本设立在黄旗港区内。龙头港与黄旗港距离仅15公里,若在龙头港内再设立还箱点,将会进一步增加航运企业的物流成本。黄旗港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分别完成水运集装箱吞吐量5.3万标箱、2.9万标箱,龙头港暂无水运集装箱作业。针对以上情况,我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涪陵区政府等,多次专题研究龙头港水运集装箱业务问题;组织涪陵交旅集团积极拓展集装箱业务,赴陕西、四川、贵州等地对接货源;会同重庆物流集团协调黄旗港,对因还箱点设置不得不绕道转运的集装箱的空出不返费用进行下调,降费幅度最高达75%

下一步,我办将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涪陵区政府,会同重庆物流集团,充分整合现有中小港口资源,积极谋划布局以果园、龙头、新田等大型港口为主力的高能级港口集群建设,统筹抓好岸线资源分配,促进港口间的良性互动;提升江运班轮服务质效,畅通港口节点立体化集疏运网络,推动“千里轻舟”、渝沪直达快线等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江铁海联运班列高效衔接;协调重庆物流集团成立产业服务专班,为万凯集团提供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系统性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二、关于“出台阶段性物流补贴政策”建议的答复

2021年至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口岸物流高质量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410号)。按照文件精神,我办持续对在涪陵区内进行水运中转运输业务的物流航运企业进行了政策支持。2021年涪陵区制定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截止2024年对辖区内111家物流企业进行了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办将对办内水运枢纽建设专项支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加大水水中转、铁水联运的支持力度,同时协调涪陵区抓紧制定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

此复函已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杨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团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592



联 系 人:朱腾越

联系电话:63151965

邮政编码:4011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