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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渝举行 《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首次发布

日期: 2024-11-13

11月12日,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以“促进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为主题,来自中国及东盟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法学法律组织和商界的约200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区域法治合作的新路径。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王洪祥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书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动荡等风险和挑战,中国和东盟法学法律界需要通力进行法治合作。首先,要凝聚法治共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中国-东盟地区和平、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要加强法治保障,服务高水平合作开放;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三,要释放法治红利,推动新兴产业合作;使用安全可靠的数字化手段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动地区经济持续焕发生机活力。同时,还要加强法治交流,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关键作用,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论坛上,来自中国、柬埔寨、缅甸等国家的嘉宾,分享了各自在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跨国犯罪治理等领域的经验和见解。

柬埔寨司法部常务国务秘书、发言人马林绍了柬埔寨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最新进展。他指出,“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作为推动双方法律法学界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对于加深对彼此法律制度的理解、促进司法协助、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缅甸外交部条法司司长佐敏昂就缅甸法治建设的挑战与机遇发表了演讲。他提出,要将本次论坛作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经济贸易规则、提升司法和法律合作的契机。同时希望各方代表的积极参与和知识分享能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司法合作和贸易往来。

“中国企业加速出海,投资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并且东盟由于地缘优势、市场潜力等因素,成为中国企业出海的优先选项。”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从法律服务的角度,探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合作潜力。他指出,在涉外法治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过程中,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贾科分享了中国在司法改革方面的经验,“重庆法院通过司法协作、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有效提升了区域司法服务对外开放能力,促进了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据介绍,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举办以来,已逐步成为区域法治交流合作的品牌平台,创立了“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联盟”,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活动现场发布了包括航空公司商标权维护、纺织企业东盟投资、中国-尼泊尔友谊工业园项目等在内的十个“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法治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在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中的法治实践与创新成果,为中国-东盟区域内企业提供法律指引,促进自贸区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论坛上还首次发布了《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2024年度)》。这份报告由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精心策划、编制和推出,由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法律专家共同参与合作完成,全面剖析了东盟十国营商环境中法治化基本格局及发展态势。

作为国内首次对东盟十国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整体发布的一份研究分析报告,报告采用多维度、综合性的评估方法,通过收集各国官方的法律法规文件、统计数据以及相关研究报告,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手段,对东盟各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涵盖法律制度体系,包括宪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司法体系,考察司法独立程度、审判效率、司法公正性以及对商业纠纷的解决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分析各国在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保护方面的成效;商业合同执行,研究商业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效率、执行成本等。

从今年起,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将每年发布此类报告,持续关注并服务推动东南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动态发展,以期为区域经济繁荣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同时,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法商融合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法学院之间的交流合作、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事仲裁、中国-东盟跨境犯罪治理等议题,还举行了一系列分论坛,进一步推动区域法治交流与合作。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法治交流合作搭建了重要平台,也为推动区域法治化进程、促进共同发展繁荣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未来,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将继续秉持开放、包容、共赢的合作精神,不断深化交流与合作,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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