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直通车②——优化监管模式篇 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政策解读
3月16日,海关总署联合多部门启动为期6个月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外贸企业及时掌握、精准用好便利化政策,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会同重庆海关、市商务委、人行重庆市分行开设“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直通车”专栏,集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政策解读,敬请关注。
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政策解读
一、政策措施
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试点实现拼箱货物散货入区、放行再拼柜,解决“一票查验、整箱等待”的痛点。2025年8月,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获批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及跨境电商业务“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重庆市2025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第12条)。
二、适用货物
主要适用于出口拼箱货物,涵盖一般贸易、跨境电商(9610、9710、9810等)、市场采购等多种贸易方式,支持不同贸易方式货物混拼出口,满足企业多样化合拼运输需求。
三、传统模式与新模式区别
“先装运后查验”传统模式:出口拼箱货物在场外组货、拼箱——整柜报关——以集装箱整柜运至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需查验货物掏箱找货——完成查验——重新装箱。货物翻动工作量较大,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落货情况。
“先查验后装运”新模式:出口货物可以散货形式运入拼箱作业场地——货物申报——需查验货物快速实施查验——货物放行——一次性完成拼箱装运。一票有问题,不影响同柜其他货物。
四、企业获得益处
(一)提升装箱灵活度:出口货物可灵活拼装,提高集装箱空间利用率。
(二)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查验的货物不用掏箱找货物及重新装箱,减少货损和人工搬运,节省装卸操作等费用20%以上。
五、实践案例
2025年9月4日,11340台由重庆英业达、江苏昆山仁宝、江西南昌华勤等企业制造的笔记本电脑通过“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通关放行,采取拼箱方式搭乘中欧班列启程前往德国杜伊斯堡,节省了装卸操作费用,标志着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在重庆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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