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直通车③——优化监管模式篇 扩大出口新能源车集装箱海事一体化监管服务模式适用范围政策解读
一、政策措施
复制推广出口新能源车集装箱铁海联运海事一体化监管服务模式。实现海事部门监管互认、信息共享,提升作业效率。2023年8月起已实施铁海联运渝桂海事一体化监管服务,2025年该模式由广西钦州相继拓展至浙江宁波和广东广州。(重庆市2025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第17条)
二、适用货物
主要适用于重庆团结村、鱼嘴站始发,通过铁海联运由广西钦州、浙江宁波、广东广州出口的新能源车集装箱。
三、监管互认新模式
在重庆海事监装下执行新能源汽车安全规范装箱——重庆团结村中心站或鱼嘴站始发铁海联运班列——到达钦州港或宁波港或南沙港——港口隶属海事部门采信重庆海事的监装证明——不开箱查验——出口至海外。“一次监装、两地互认”模式,免于重复申报与查验。
四、企业获得益处
(一)降低物流成本:不开箱查验,外贸企业每箱节约物流成本约2000元,综合成本降低约25%。
(二)提升物流效率:国内段运输时间节约2天以上,整体物流时效提升约20%。
五、实践案例
2025年12月30日,一批108台赛力斯问界M5新能源汽车在重庆海事监装下,执行安全规范装箱。由渝穗铁海联运班列从重庆鱼嘴站启运,经广州南沙港中转出口至阿联酋。根据重庆海事与广州海事协商的监管互认模式,重庆海事监装的新能源汽车在运抵广州南沙港时,由广州海事采信重庆海事的监装证明,不再开箱查验,单箱为企业节省成本约2000元。这标志着出口新能源车集装箱铁海联运海事一体化监管服务模式由广西钦州、浙江宁波拓展至珠三角经济圈,实现重庆、广州海事部门“一地监装、两地互认”,助力“渝车出海”畅达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