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工作等有关要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区县和园区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特别是遏制疫情扩散,一手抓企业复产复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各区县和园区切实要落实落细属地责任,主动作为,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严格的疫情防控责任制,预先设置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指定专人深入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主体责任落实的督查督办。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落细属事责任,及时兑现落实市政府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协助属地区县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企业、农业企业等)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确保生产经营有序正常进行。
二、分类分批组织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企业在各区县、园区的指导下,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以及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的企业(包括煤、电、油、气、运、讯等)要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疫情防控、城乡运行、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相关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紧开工开业。
其他一般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各区县政府和园区根据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并实行报备制度;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工的企业,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措施。
三、企业复产复工实行报备制度
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2),园区内企业向园区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备,个体工商户等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要向复产复工员工作出安全承诺,企业所在园区、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严防因人员聚集而造成新的病毒感染和扩散。
四、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五必须”防控承诺:一是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三是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四是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五是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二)务必及时排查员工、加强防护。
企业要提前排查每一名员工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优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对目前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同时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三)务必做好复产复工的防疫准备工作。
企业要准备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房屋通风,定时做好办公场区、食堂、车辆全面消毒、卫生保洁。要保障职工有稳定的居住场地,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区县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园区和乡镇(街道)报备。
(四)务必完善管理制度、严防死守。
企业要对全部员工进行返岗前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和生病报告制度,每天早晚检测上下班人员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及时处置。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工作场景安全;食堂推行分时分餐制;尽量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的大会;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五、切实做好生产生活保障
各区县政府和园区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为职工在交通、住宿、用餐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举措,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有交通车的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定期消毒通风、配备专业测温人员,降低乘车人员密度,降低感染风险。公租房管理部门要配合企业复工,保障企业员工入住需求;企业要加强入住员工的防疫管理。区县政府要强化对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对辖区生产供应企业逐一走访、逐一对接,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能源要素的生产、运行、储备变化情况,加强预测预警,精准调度,督查防疫工作落实落细。
各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天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上报企业复产复工情况。
联系人:郑 涛;联系电话:15923245477
王曦鸣;联系电话:13996116166
附件:1.企业复产复工报备表
2.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3.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附件1
企业复产复工报备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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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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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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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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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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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数: | ||
复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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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数: | ||
申请复工时间 |
月 日 | |
防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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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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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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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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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企业盖章: |
备案意见: (园区、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机构盖章)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备案企业和防控机构各一份(相关内容可另页补充)
附件2
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满足当前物资需求,我单位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已完成《通知》要求的复产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基本条件。复产复工后,我单位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职工健康监测、环境消毒、设施完善、提供卫生用品等防疫措施,定时报送情况,配合做好防疫各项工作。本企业若出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
一、全面开展排查
1.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情况,精准掌握,建立台账。
2.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
3.对仍在湖北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岁及以上)的员工不安排返岗。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4.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5.加强本单位人员动态排查,发现与疫情有关的问题及时报告。
二、规范因公出行
6.严把本单位工作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
7.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的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8.乘坐、驾驶单位公车均须佩戴口罩,驾驶员尽量佩戴手套,结束后洗手消毒。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9.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有交通车的企业,要落实防疫措施,减低乘车人员密度。
三、优化工作方式
10.广泛推行网上办公,倡导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工作。
11.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12.尽量采取分散工作方式,多人一起工作时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13.工作区域内不随意走动,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
14.定期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15.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尽量做到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至30分钟。
四、精简会议活动
16.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尽量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17.必要的会议活动,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的大会。
18.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参会人员尽量自带水杯。
19.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注意会场开窗通风。
20.会议结束后对会场、家具、茶具、话筒等用品进行消毒。
21.确需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应尽量避免集中乘车,做到全程佩戴口罩。
五、实行分散用餐
22.单位人员自备自带餐具,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23.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24.在工作区域设置清洗餐具处,配备洗手液、洗涤剂、餐厨回收桶等必要用品和设施,及时做好回收、消毒工作。
25.单位食堂须保持空气畅通,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餐厅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餐具及烹饪用品须高温消毒。
26.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27.坚持健康安全的饮食习惯,建议清淡适口。
六、搞好后勤服务
28.落实食品采购安全措施,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29.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或直接用手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
30.后勤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31.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必要时佩戴手套,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七、注重日常防护
32.积极宣传学习疫情防护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33.做好工作区域防护工作,定期对餐厅、食堂、会议室以及门厅、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特别注重对门把手、键盘、鼠标等关键部位进行消毒。
34.提倡多走楼梯少坐电梯,乘坐电梯须佩戴口罩。注重对电梯特别是按键进行消毒。电梯间配备一次性纸巾或消毒液,提倡用纸巾接触按键。
35.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常洗手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3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7.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38.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39.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并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及时科学就医
40.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须及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
41.就医前应提前通知医院,呼叫救护车或使用专用车辆运送病员,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
42.曾与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经历的人员,一旦出现相关症状,立即就医。
43.病员就医全程须佩戴口罩,尽可能远离其他人员。
44.就医时须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告知医务人员近期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
九、凝聚防控合力
45.单位管理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本单位防控责任,组织单位员工落实好防控措施,杜绝疫情输入、扩散、蔓延。
46.充分发挥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严防严控。
47.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履责,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48.自觉抵制、反驳网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转发来源不明的舆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9.关心关爱单位员工,对因疫情防控没能休假的单位员工,安排好轮换、补休,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
50.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采取更细的措施,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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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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