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口岸物流发〔2020〕11号)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精神,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出台《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标是到2022年,推动我市基本形成物畅其流、经济便捷的出海出境通道体系,运营高效、要素集聚的国家物流枢纽体系,衔接紧密、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体系和企业汇集、模式创新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
物流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我市改善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抓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对于我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经过2—3年努力,我市物流发展方式、结构、动力得到显著优化,规模化、组织化、网络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物流运行效率和发展质量领先西部,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下降至12.5%左右,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0万标箱,5A级物流企业达到8家。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交通物流设施供给质量,夯实物流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物流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物流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大力发展物流创新业态,培育物流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强化物流发展配套支撑,推动形成物流高质量发展合力,强化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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