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6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重庆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我市围绕口岸通关、物流畅通、金融赋能、数智口岸、综合服务等五大领域,研究推出23项惠企务实举措。现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开展解读。
一、深化通关监管模式创新
(一)实施特殊商品差异化监管。
1.关于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差异化监管。
政策解释: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差异化监管是指按照货物低、中、高风险等级对需抽样检测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分别实施监测放行、附条件提离、扣留检测等差异化监管措施。
新旧模式区别:在传统模式下,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向口岸海关申报后,命中取样送检指令的,必须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经检测合格的才允许上市销售或使用。在差异化检验监管模式下,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向口岸海关申报后,命中取样送检指令的,对低风险货物完成取样送检后,如其他检查结果未见异常,凭海关放行通知准予提离口岸监管区,可以销售或使用。
措施成效:提升食用水生动物鲜活度、降低企业综合经营成本。截至6月底,全市进口食用水生动物2056吨,同比增长19.83倍。
2.关于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
政策解释:采用电子标签的产品可简化实物标签标注内容,完整信息放在电子标签里展示,消费者扫码即可“读懂”手中产品。标签信息发生调整(如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商品主要成分变更等)时,企业无须重印并重贴纸质标签,只需在电子标签系统中“一键更新”即可同步生效,大幅降低企业生产和运营成本。海关根据工作要求验核相关标签信息。
措施成效:重庆获得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授权,企业如有需求,可向重庆市药监局提出试点申请。
(二)推进口岸属地一体化监管。
政策解释:该模式旨在打破传统进口货物需在进境口岸完成所有查验手续的局限,通过口岸与属地海关间的协同执法,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实施“第一入境口岸验核转关、属地检验检疫”。企业在口岸完成第一入境口岸集装箱验核后即可办理转关手续,运至指定地点由属地海关实施检验检疫。此举有效解决了高峰期口岸拥堵、企业希望降低内陆周转成本等痛点,是海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重庆海关积极争取总署政策支持,获批进口集装箱再生铝原料检验监管优化试点和扩大进口水果指运地检验检疫试点范围。
措施成效:2026年2月,成功落地首票进口再生铝原料检验监管优化试点业务,并于2026年6月获批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涪陵。2026年,向海关总署积极争取获批将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口水果指运地检验检疫试点范围,由泰国椰青扩大至老挝香蕉,截至6月底,累计进口老挝香蕉突破2000吨。
(三)支持综保区扩能提质。
1.支持在综保区开展汽车零部件保税检测业务试点。
政策解释:保税检测是在保税状态下对货物进行检测,分析货物特性,检测结果可用于优化生产组织管理。当前,随着我市汽车出口情况向好,企业需要对出口汽车的零部件进行检测以调整工艺、选材等更好适应国外不同市场环境的需求。
措施成效:重庆海关会同重庆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推动重庆获批在综保区开展汽车零部件保税检测业务试点。2026年5月,一批出口汽车零部件自沙特阿拉伯启运返回两路果园港综保区,开展检测分析,标志着首票保税检测业务在渝落地。
2.支持在综保区内打造汽车及KD件集散分拨中心。
政策解释:由于企业KD件集货出口中送货车辆多,送货时间分散、集货周期长、生产批次复杂等问题,为支持重庆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庆海关支持企业利用综合保税区平台功能,在区内设立KD件集散分拨中心,优化物流配送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出口通关效率。
措施成效:近年来,已有车企在永川、两果、西永、万州、涪陵等5个综保区内打造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基地,助力“渝车出海”。截至6月底,综保区汽车KD件出口37.2亿元,同比增长124%。
(四)助力扩大中间品贸易。
1.推进预裁定管理服务。
政策解释: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海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作出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支持和帮助企业提前确定涉税要素,预裁定决定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备案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申请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货物拟进出口前3个月内提出预裁定申请。
措施成效:2026年上半年,签发预裁定决定书15份,增强了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
2.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
政策解释:在国际贸易中,货物原产地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证明是各国(地区)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或原产资格的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原产地规则是为了确定货物原产地或原产资格而制定的特定条款,一个国家(地区)据此来决定给予关税优惠措施。企业可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协定专题,查看进口方适用优惠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表及原产地规则。
措施成效:目前,我国与有些国家签署了多个自贸协定,企业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后择优选择:一看货物是否在协定减税清单中,二看货物是否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三看货物在哪个协定项下关税减让幅度最大。企业可了解商品的降税情况,对货物进行针对性对比分析,提前做好“关税筹划”,根据优惠幅度做好适用协定的优先排序,在满足相关协定原产地规则的条件下,选择最优优惠贸易协定,以最大限度享受关税减让红利。
二、促进国际物流便利畅通
(一)促进多式联运高效衔接。
1.多式联运监管模式。
政策解释: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健全多式联运体系。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支持海铁联运、水水中转业务发展,海关创新符合多式联运发展需要的监管模式,让不同运输方式(比如海运+铁路、海运+水运等)衔接更顺畅,进一步提升多式联运业态下海关监管货物流转效率。
新旧模式区别:新模式实现了海关通过对多式联运申请单数据的审核、放行,即可完成对进出口多式联运货物的顺势监管,企业无需再申报转关单,也不用再到出境口岸办理转关核销等手续,进一步简化了通关环节、降低了成本时效。
措施成效:重庆关区目前已实现多式联运监管新模式在主要水水中转、海铁联运业务现场海关全覆盖。截至6月底,监管多式联运模式货物9613票、31.51万吨。
2.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进口货物转关“负面清单”试点。
政策解释:该试点即在通道主干线“重庆—钦州港”部署上线转关负面清单管理模块,将进口转关传统的“人工逐票审核、人工放行”流程优化为“系统自动审核、分类处置”。重庆海关积极争取海关总署支持,推动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进口货物转关负面清单(试行)》,在全国率先实现进口转关审核智能化。
措施成效:2026年3月2日,首票系统自动审核进口转关货物顺利通关,首次实现对涉检商品转关监管的清单化、系统化管控,提高审单效率的同时有效防范现场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推动进口商品实现“应转尽转”,就近清关、本地分拨。
(二)提升“亚欧快线”运行时效。
政策解释: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运营平台组建联合运营主体,为东南亚、欧洲、中亚之间的物流需求提供“一次委托”全程联运服务,有效缩短货物中转衔接时效。
新旧模式区别:告别传统模式下对接多个通道运营平台的繁琐流程,集成铁铁、公铁、铁海等多种运输方式,实现在东盟、欧洲、中亚等不同国家市场间的统一订舱、统一定价,减少30%以上的中间环节。货物到达重庆铁路场站后,享受优先装卸、优先推送,中转衔接压缩至1—2天以内,基本实现“零等待”。
措施成效:2026年7月4日,一批产自越南的高附加值电子产品,经由西部陆海新通道GMS跨境公路运输直达重庆后,无缝换乘重庆中欧班列,横跨亚欧大陆,最终发往德国杜伊斯堡。公路段全程采用“一箱到底、原车直达”模式,铁路段不换箱、不掏货,实现跨境公路与跨境铁路的无缝衔接。
(三)提升跨境公路运输发展能级。
政策解释:主要依托建立在联合国公约基础上的国际跨境货物运输领域全球性海关便利通关系统(TIR系统),货物在口岸通关时仅需核对TIR单证册、车辆备案等信息,全程无需倒装和卸货,具有通关手续便捷、运输周转速度快等显著优势。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始发班车—到达边境口岸—海关核对TIR证书及车辆备案信息—无问题即放行—一车直达境外。TIR国际公路运输模式采用一站式通关,仅核对TIR证书及车辆备案信息,通关更快、周转效率更高。
措施成效:提升运输效率,实现“门到门”直达,有效降低整体运输周期。降低物流成本,减少中途换装、仓储及报关环节,节省人工成本。增强货物安全性,全程不倒装不卸货,降低损坏或丢失风险,尤其适用于高价值电子产品、精密仪器等。
(四)增强航空口岸旅客出入境便利化水平。
1.外国旅游团“边检直通车”等助力入境旅游业发展的服务。
政策解释:国内地接旅行社在境内办理好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后,如因外国旅游团发团在即、签证来不及寄送至境外领队,可将团体签证送至江北国际机场边检现场,重庆边检总站将提前做好入境手续办理准备,在外国旅游团到达后开通团队专用通道为其办理入境边检手续。
适用范围:经重庆口岸入境的外国旅游团,国内地接旅行社已办妥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出现无法及时将团体签证寄送至境外领队等紧急情况。
新旧模式区别:在传统模式下,国内地接旅行社在办理好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后,需将签证通过国际快递邮寄至境外领队,境外领队需等签证寄送到达后才能发团。实施“边检直通车”服务后,对于签证来不及寄送而又发团在即的外国旅游团,国内地接旅行社在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原件、复印件交予总站后,境外即可发团,有效降低旅行社寄递时间成本。同时,边检总站可提前掌握团队人数、入境时间等信息,更好提供多语种服务、专用通道验放等便利措施。
措施成效:重庆边检总站已先后为12个旅行社的603个外国旅游团队提供“边检直通车”服务。
政策解释:拟入境的外国人可在入境前,通过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12367”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手机端扫码等方式完成填报。
适用范围:入境外国人(按规定免于填写入境卡的人群除外)。
新旧模式区别:相较于纸质入境卡,网上填报在填报方式、信息录入、通关体验等方面均更加方便快捷。入境前,可在境外通过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府网站提前进行网上填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在抵达中国出入境口岸现场后,通过使用现场智能设备完成填报。旅客在网上填报个人基础信息时,可以拍照上传个人证件(支持外国人护照)资料页照片,系统通过光学字符识别(OCR)自动返填用户基础信息。在填报行程信息时,如搭乘飞机来华,输入正确的航班号,系统将自动匹配航班列表返填入境城市和入境口岸,如选择其他入境方式,系统还提供热门入境城市供选择。完成网上填报后,系统将自动推送信息至对应口岸出入境边检机关,省去现场手工填写纸质入境卡和检查员录入信息等时间。
措施成效:外国人入境卡网上填报率提升至90%以上。
3.启用全新过境免签办理服务专区。
政策解释:重庆边检总站在江北国际机场入境边检现场设置临时入境许可办理专区,实施“预约申办、即到即办、一次办结”服务举措,即入境外国人在登机来渝前,可通过航空公司或外国人入境卡网上填报渠道向总站提出办理申请,总站提前受理并完成部分审核内容,对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旅客,在到达现场后即刻办理临时入境许可,并做到临时入境许可受理签发和入境边检手续一次办结。
适用范围:符合240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
新旧模式区别:在传统模式下,旅客需到达边检现场后向边检机关提出办理240小时过境临时入境许可的申请,边检机关现场受理并完成审核后,为旅客签发临时入境许可,随后旅客再持用临时入境许可办理入境边检手续。实施措施后,旅客在到达江北国际机场入境现场前,即可通过多种渠道提出申请,总站提前受理并完成大部分审核内容,极大缩减旅客现场等候时间。同时,将审核签发和入境手续一次办结,避免旅客重复排队候检。
措施成效:2026年截至目前,已为2231名外国人高效办理240小时过境临时入境许可,同比提升152.1%。
三、助力外贸新业态发展
(一)促进跨境电商进出便利。
政策解释:建设跨境电商线下综合服务中心,旨在以培育跨境电商卖家为核心,引入报关清关、支付结算、大数据分析、跨境运营等专业服务商,提供跨境直播、线下选品、创业孵化、商务对接、品牌建设等专业服务。通过支持线下综合中心建设,完善服务生态体系,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引导更多传统外贸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行空港口岸9610出口业务7×24小时通关机制,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二)优化海外仓综合监管服务。
政策解释:“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支持建设集入库分拣及仓储、入库质检、本地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相关政策即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三)提升小额包裹出口能力。
政策解释: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具有“货量少、货源散、品类多”的特点。因此,提高跨境电商包裹的集拼能力、用好“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政策、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实施优先查验,在提升跨境小额包裹物流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的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而是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
措施成效:这一举措解决了传统模式下“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的行业痛点,为企业提供更高效、经济的逆向物流通道,从而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四、加强数智口岸建设
(一)加快完善智慧航空口岸建设。
政策解释:重庆海关通过“智慧旅检”建设推进航空口岸智慧化,将创新模式和新设备应用系统集成于航空器登临、申报验核、体温监测、采样、医学排查与处置、行李物品监管等作业环节,实现机器代人、工具替代和数字化监管,推动海关旅检监管体系跨越式发展。
措施成效:在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建设框架指导下,重庆海关前期已在重庆江北机场航空口岸建设并推广应用手提行李预检、智慧登临、自助终端多点应用、体温+核辐射一体化监测、暂存物品智能存储等13个业务场景。目前相关硬件设备已安装到位,正在进行网络测试。
(二)搭建智慧口岸数字底座。
政策解释:依托数据赋能,推动智慧场景迭代升级。有序推进智慧铁海联运、智慧国际铁路联运、智慧长江物流等存量场景迭代升级,推动“陆海通”关便利化改革向小南垭站、果园港延伸,与上海“单一窗口”实现两地通关、物流信息共享,形成江海联运货物“通关+物流”可视化查询。强化“单一窗口”标准版(货物申报、原产地证、企业资质、加工贸易、税费办理等)与地方特色(政务服务、物流协同、数据服务、特色服务、金融服务)应用集成,实现公共服务与地方特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打通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壁垒,为夯实我市智慧口岸数字底座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新旧模式区别:新模式下,通关环节,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即可享受一站式通关申报服务,货主企业可实时在线查询通关及转关状态;物流环节,依托通道沿线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通关+物流”可视化查询,关键链路信息实时共享;监管环节,依托内陆口岸与边境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实施集装箱启运地封志图、出境地封志图和出口转关单等线上智能验核,实现“智能比对—自动核销—联动处置”闭环管理,打破跨区域信息壁垒;退税环节,依托“单一窗口”数据沉淀与税务“乐企”直连接口,实现报关数据自动生成发票数据包,采用“数据共享、智能填报”,一键完成在线开具。
措施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已组织14家企业试用“单一窗口”发票开具功能,累计开票金额超4亿元。
(三)推进物流单证数字化。
政策解释:今年1月以来,我们立足重庆多年来的物流数字化基础,对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以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平台、数字陆海新通道为依托,创新打造可转让货物单证公共服务平台测试版(即“一单制”数字提单公共服务平台),打通贸易、物流、金融、监管等多方协同的关键环节,确保从单证签发到最终交付,每一步都“可靠”有据。运输经营人可签发基于NCD公约规范的“一单制”数字提单并上链流转;金融机构可快速核验、精准授信;企业可一键融资,随时掌握货物在哪、货权在谁手里。
新旧模式区别:传统纸质提单模式:多式联运过程中使用纸质联运单证,单证格式不统一,提单流转依赖线下邮寄或人工传递,效率低、易丢失、难追溯;跨国互认存在法律障碍,一单多卖、伪造提单等风险较高。“一单制”数字提单新模式:依托区块链技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货物启运后即可在线签发覆盖“门到门”全程运输的数字提单;提单签发、转让、质押、注销等全生命周期操作实时上链存证,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基于NCD公约规范,探索推动“一单制”数字提单具备物权凭证法律属性,支持在线流转与背书转让;平台与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直连,打造“一单制”提单融资应用场景,企业可凭数字提单申请贸易融资,实现融资—运输—控货—还款—放货全闭环管理。
措施成效:2026年5月14日,一批重庆产全地形车散件,从两江新区出发,经铁路班列至钦州港,再转海运抵达越南海防。凭借基于NCD公约规范签发的“一单制”数字提单进行链上流转,企业在线融资300余万元。单证流转成本平均降低约300元,提速10余天,融资审批减少超10天,解押放货节约近3天,货物周转效率显著提升。
(四)打造数字陆海新通道单证中心。
政策解释:依托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打造数字陆海新通道单证中心,着力构建单证数据基础底座,推动有形单证数字化、单证资源资产化、单证资产价值化,助力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能级跃升。聚焦枢纽经济、通道贸易、通道物流以及通道金融等相关业务场景,通过单证中心汇聚的各类单证为场景提供支撑。涉及个人信息、重要数据跨境流动的,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出境相关规定履行安全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数据跨境合规有序。
措施成效:通过自动提取单证中心多式联运物流单证核心信息,依托区块链网络流转,智能生成对应保险保单,大幅缩减人工录入、材料核验等环节,投保办理时长从1个工作日压缩至几分钟,有效提升跨境贸易保险办理效率与服务质效。
五、强化综合服务保障
(一)加大对高资信企业支持力度。
政策解释:高资信企业即符合条件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截至2025年底,全国AEO企业有6876家,虽然数量仅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的1%,却贡献了全国近40%的贸易额。海关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创造性推动联合激励,AEO企业可以享受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等40多项激励措施。2026年1月重庆海关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出台7条联合激励措施,涵盖融资信贷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外贸服务提升等多个维度,多项内容属全国首创。
措施成效:目前中国已与34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60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位居全球第一。
(二)加强技术标准合规建设。
1.针对全市外向型企业开展“技贸护航,助企出海”专题培训。
政策解释:为提升全市外向型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夯实企业跨境贸易合规经营基础,由市质量标准化院常态化组织开展“技贸护航,助企出海”专题培训。培训授课包括标准化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基础知识、重点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展现状,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壁垒应对技巧等内容。培训不定期开展,每年不少于5期。
适用范围:全市外向型企业。
措施成效:已举办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题培训会、重庆四川技术转移转化大会、两江新区2026年外贸政策培训会。
(三)支持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政策解释: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将其进口商品纳入碳排放定价体系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通过价格手段倒逼全球产业链脱碳。CBAM于202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当前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能6大行业,并计划于2028年扩围至汽车等领域。
措施成效:为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重庆海关一是邀请海关系统内专家对西南铝业、泰山电缆、尼尔森供应链公司等全市3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培训,解读CBAM碳费核算和申报规则。二是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申报欧盟CBAM碳排放报告困难,向相关企业推广欧盟CBAM信息辅助填报系统,将112项填报信息压缩至11项,填报时间从2-3天压缩至1-2小时。三是联合市口岸物流办,研究在“单一窗口”上线应对欧盟CBAM智能综合体功能模块,包括出口货物碳费模拟计征、申报前系统自动预警提示、最新政策智能推送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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