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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55167C/2023-00072 [ 发文字号 ] 渝口岸物流发〔2023〕1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3619


重庆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海关总署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强化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平台共建。扩大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规模,推动四川、海南、西藏、陕西、云南、青海等省区市平台企业加入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政府指定企业加快设立区域运营平台,相关省区市设立合作区域公司,持续增强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水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二、推动中欧班列(成渝)提质扩容发展。持续扩大笼车、新能源整车运输规模,争取国铁集团放开更多锂电产品运输,丰富货源品类。完善成渝两地中欧班列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境外主干线路招标、集装箱共建、海外仓共享、境外市场挖掘工作,强化中欧班列(成渝)品牌宣传。(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

三、优化内河航运服务水平。加强与太仓港、南京港近洋航线合作,试点开行“渝苏沪”滚动班轮。畅通嘉陵江干支联运航线,提高乌江干支联运发展水平,推进“小改大”“散改集”,加密水水中转班轮。(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港务物流集团)

四、探索开展国际“通程航班”试点。在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探索实施国际通程航班海关监管模式,帮助国际航线中转旅客实现国内转国际“行李直挂、一票到底”,推动重庆国际客运航线恢复和发展。(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重庆机场集团)

五、探索实施货物进出综合保税区“四化”监管新模式。按照风险管理理念对货物实施分类管理,设置“专用通道”,实行“精细化”通道管理;优化申报流程,实现“差异化”卡口管理;推行“智能化”场站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强化“一体化”风险防控,提升风控效能,便捷国内市场与综合保税区间要素流动。(重庆海关)

六、试点开展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出台《重庆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建立汽车研发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制度,允许试点企业在列明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范围内进行进口申报,海关对试点清单企业的相关产品接受申报,实施口岸监管和放行。(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重庆海关)

七、开展进口服装检验结果采信。根据进口服装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所列服装的,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海关依据有关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重庆海关)

八、加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布控查验模式试点政策宣传推广,推动更多符合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配套企业申请试点资格,提升风险评估时效,提高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等高新技术货物的口岸通关效率,提升属地管理水平。(重庆海关)

九、持续推动“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功能,优化智能报关单功能,逐步提升智能转关单等各类通关、物流单证应用率,提升转关单证申报效率,减少数据人工录入,降低差错率,降低企业单证成本。积极开展“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开展通关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作,实现通道通关物流动态全程可视化、可追踪。优化运用查验预约功能,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作业数字化水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各口岸经营单位)

十、创新区块链金融应用场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在“区块链+跨境金融”等特色领域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结算应用场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便利金融机构融资产品研发与结算业务办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人行重庆营管部)

十一、持续提升跨境贸易结算投资便利水平。继续优化“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机制,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积极促进贸易新业态规范发展,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探索创新支持贸易新业态结算需求。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人行重庆营管部)

十二、持续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支持传统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依托重庆传统优势产业,推动构建“跨境电商+产业带”孵化服务体系,助力本土传统生产企业及物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十三、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监管作业模式。依托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探索实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在监管中心实现拼箱组货、查验布控等功能,提升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监管和口岸通关作业效(重庆海关、市商务委)

十四、开展重庆市重点出口商品RCEP国家市场准入研究。选取榨菜、红茶、调味料、柑橘、电动汽车、摩托车6重点出口商品,对韩国、日本、越南等10RCEP成员国家开展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技贸研究,形成覆盖国内出口要求、出口通关程序、国外准入要求和通关程序的贸易全链条指南,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扩大出口。(重庆海关)

十五、积极推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聚焦产业升级,开展“一企一策”帮扶,进一步扩大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规模,稳步推进大型龙头企业以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开展业务,助力制造业发展。(重庆海关、市商务委)

十六、积极推进AEO企业认证工作。进一步充实重点培育企业名录,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信用培育质量,让更多优质外贸企业成为高级认证企业,推动海关总署高级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在重庆落地实施,让高资信外贸企业畅享海关通关便利。充分发挥海关企业协调、联络机制的作用,畅通企业海关的沟通道,及时为外贸企业排忧解难。(重庆海关)

十七、加强口岸收费监督检查。督促口岸收费主体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收费目录,坚决做到不公开不收费、无目录不收费。强化口岸收费监督,常态化开展联合督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海关)

十八、提供跨境贸易政策直达快享服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丰富、精准、高效的进出口适用税率推荐、原产地签证及享惠查询等贸易政策查询、订阅服务。及时发布贸易风险提示信息,便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贸易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市商务委、市贸促会)


部门解读:

重庆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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