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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口岸物流工作实际,深化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7条,浏览总次数37.2万余次。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件、政策解读1条、预算决算情况说明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55件、政府采购信息37条,公开信箱留言回复21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重庆口岸物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3条、浏览总次数14.2万余次。全面开展新闻解读发布4次,其中在市新闻发布中心主办“贯彻二十大 建设新重庆”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重庆市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做出答复,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办政务公开信息。本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项,已依法进行答复并部分予以公开,全年无超期答复的情况。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未收到行政复议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府新媒体信息公开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及公开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办官方网站和“重庆口岸物流”微信公众号建设。委托专业机构24小时对网站安全进行在线监控,做好网站服务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网页防篡改等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专人分别推进门户网站、官方微信、问政咨询平台等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回复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办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专职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注)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截至2022年底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4件,2023年全年新增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共4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仍需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仍需不断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及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质量。二是针对以文字解读为主的情况,尝试运用图表图解形式,通俗化直观化解读口岸物流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三是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已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zfkawlb.cq.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青竹东路16号微易大厦20楼,联系电话:023-63151917,传真:023-6315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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