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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开始!

日期: 2023-12-29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2024年1月1日起,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开启。


一套表单位:

请于2024年1月1日至3月10日普查登记期间,登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https://5jpcjcl.stats.gov.cn/survey),按要求填报普查登记表。如你单位是投入产出调查单位,请同时将填写的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导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报送投入产出调查登记表。


非一套表单位:

2024年1月1日至430日普查登记期间,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你单位进行登记。请你单位准备好相关经营证件和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采用自主填报方式填报数据的单位,请登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https://5jpcjcl.stats.gov.cn/survey),或在微信登录“五经普自主填报”小程序,按照要求填报普查登记表。如你单位是投入产出调查单位,请同时将填写的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导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报送投入产出调查登记表。

个体经营户:

2024年1月1日至430日普查登记期间,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入户登记。请您准备好相关证照以及收入支出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如工作中遇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您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fgjc@stats.gov.cn

衷心感谢您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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