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重庆港水运口岸(果园港区)实施外贸集装箱货物“船边放行、智能分流”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促进智慧海关和数字重庆建设,提升重庆水运口岸储运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17时起,在重庆港水运口岸(果园港区)实施外贸集装箱货物“船边放行、智能分流”作业模式。
“船边放行、智能分流”作业模式,即以“信息化围网”为核心,在港区锚地划设监管作业场所前置区域(电子围网),在载运进口转关货物的船舶进入前置区域触碰电子围网时,重庆物流集团下属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作为监管场所经营企业,向海关发送货物前置运抵信息,船舶靠港理货时,海关对已提前申报且理货正常的货物反馈查验、放行等指令。船舶靠港、海关作业并联运行。港口卸箱时,对海关反馈放行指令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可安排卸船后提箱,实现船边直提。待查验或其它尚未完成清关手续的外贸集装箱货物仍由港口存储至监管作业场所,完成后续通关手续。
特此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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