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直联互认模式的公告
相关货主、货代及鉴定机构:
为持续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我市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为我市笔电、汽车等支柱产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在重庆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国际货运部、国内货运部实施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直联互认模式。
在该模式下,对于已直联互认的鉴定机构,货主、货代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报告后,通过授权共享,重庆“单一窗口”即可将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直传重庆机场集团信息系统,企业免于提供纸质鉴定报告。对于未实现直联互认的鉴定机构,企业仍采用传统纸制报告流转的形式。货主、货代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相关建议,可拨打服务热线:单一窗口夏老师:13320210261,023—63151979(业务);单一窗口李老师:13667640604,023—63151946(技术);机场信息服务杨老师:15923013580,023—671561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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