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解读
近日,《“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17号,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这是继《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和《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之后,国务院层面又一个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引“十四五”时期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
《规划》全文1.7万字,分为四大板块、七大部分。第一部分“现状形势”,阐述了现代物流发展基础、突出问题和面临形势;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三至第六部分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作了全面部署,构成《规划》的核心板块;第七部分“实施保障”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本次《规划》的实施期限,第一次与国家五年规划同步。与前两个物流规划相比,《规划》的实施主体由“物流业”扩展为“现代物流”,体现了现代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强调了现代物流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规划》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作出了全面、深入、系统的安排部署。
充分认识新阶段新形势
我国自1978年引进物流概念以来,现代物流经历了理念传播、实践探索、产业地位确立和创新发展的阶段。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纳入当年“十大规划”之一。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业内称为“物流国九条”),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专题政策开始列入国务院政策层面。
《规划》首先总结分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现状与问题。特别指出,“十三五”以来,我国现代物流规模效益持续提高,物流资源整合提质增速,物流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科技赋能促进创新发展,国际物流网络不断延展,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讲到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突出问题时,《规划》列举了主要表现:一是物流降本增效仍需深化;二是结构性失衡问题亟待破局;三是大而不强问题有待解决,与世界物流强国相比仍存在差距,建设“物流强国”之梦呼之欲出;四是部分领域短板较为突出。以上现状和问题的深入剖析,准确描绘出“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的现实基础。
对于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规划》作了系统分析和完整表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要求强化现代物流战略支撑引领能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要求提高现代物流价值创造能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要求发挥现代物流畅通经济循环作用,新一轮科技革命要求加快现代物流技术创新与业态升级。
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规划》紧密结合现代物流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共同构成全文的总纲,也是“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方针。
《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以上指导思想,《规划》确定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创新驱动、联动融合,绿色低碳、安全韧性的基本原则。
《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现代物流体系。具体目标有,一是物流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二是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升,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三是“通道+枢纽+网络”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四是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五是现代物流发展制度环境更加完善。以上主要目标和具体目标,形成了宏观要求和微观实操相衔接、未来发展和既有基础相兼容、定量指标和定性表述相结合的主要目标体系。与前两个规划相比,既有守正传承,更体现了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
《规划》展望2035年,现代物流体系更加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物流企业成长壮大,通达全球的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更加有力,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这一部分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一是首次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列入指导思想;二是将原来“降本增效”的提法改为“提质、增效、降本”;三是明确了现代物流体系的基本内涵,即“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四是在主要目标中明确了“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和服务品牌”;五是明确提出“完成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建设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的量化指标。
扎实推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规划》第三至第六部分,部署了4个方面22项主要任务和11个专栏14项重点工程,是全文主体内容的集中体现。这些任务涉及资源整合、通道建设、服务体系、价值链条、民生保障、应急能力、提质增效、产业融合、数字赋能、绿色物流、供应链战略、国际网络、农村物流、商贸物流、冷链物流、高铁快运、专业物流、市场主体、科技与人才体系等诸多方面,体现了融合创新发展的战略意图。这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既是现代物流深度融入产业体系、支撑流通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韧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光荣使命,更是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第三部分,精准聚焦现代物流发展重点方向,提出6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物流枢纽资源整合建设,二是构建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三是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四是延伸物流服务价值链条,五是强化现代物流对社会民生的服务保障,六是提升现代物流安全应急能力。
第四部分,加快培育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新动能,包含6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二是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三是强化数字化科技赋能,四是推动绿色物流发展,五是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六是培育发展物流经济。
第五部分,深度挖掘现代物流重点领域潜力,包括7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二是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三是促进商贸物流提档升级,四是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五是推进铁路(高铁)快运稳步发展,六是提高专业物流质量效率,七是提升应急物流发展水平。
第六部分,强化现代物流发展支撑体系,包括3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充满活力的物流市场主体,二是强化基础标准和制度支撑,三是打造创新实用的科技与人才体系。
为配合主要任务落实,《规划》提出11个专栏14项重点工程:一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程,二是铁路物流升级改造工程,三是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创新工程,四是数字物流创新提质工程,五是绿色低碳物流创新工程,六是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工程(分为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工程、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七是国际物流网络畅通工程(分为国际物流设施提升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增量提质工程),八是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工程(分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产地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九是应急物流保障工程,十是现代物流企业竞争力培育工程,十一是物流标准化推进工程。以上重点工程,都是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核心工程,也是“十四五”时期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
与前两个《规划》相比,本次新增的重点工程应该引起特别关注。一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程。提出优化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发挥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组织协调作用,形成稳定完善的国家物流枢纽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改造等。二是铁路物流升级改造工程。提出大力组织班列化货物列车开行,形成“核心节点+通道+班列”的高效物流组织体系;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等的铁路物流专用线接入比例力争达到85%左右。三是国际物流网络畅通工程。提出国际物流设施提升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增量提质工程。四是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工程。提出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工程、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五是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工程。提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产地保鲜设施建设工程。
切实加强实施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划》第七部分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深化国际合作和加强组织实施等五条实施保障措施。有的是针对多年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好的“老问题”提出,也有一些是根据现实需求出台的“新举措”。这些“好政策”“新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直面行业诉求,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值得期待。与前两个《规划》相比,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10个方面。
一是关于物流立法。《规划》提出“完善物流发展相关立法,推动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开展现代物流促进法等综合性法律立法研究和准备工作”。这为确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
二是关于物流用地。《规划》提出“完善物流设施专项规划,重点保障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港航设施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确保物流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依法合规利用铁路划拨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这些具有重大突破性质的政策措施,必将有效缓解物流“用地难、用地贵”问题。
三是关于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规划》提出“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推进投融资、运输组织、科技创新等体制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铁路货运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创新发展,促进运输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鼓励铁路企业与港口、社会物流企业等交叉持股,拓展战略合作联盟。”此项政策真正落地,将会有效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改变物流市场竞争格局。
四是税收征管政策。《规划》提出“落实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推进现代物流领域发票电子化。按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购置挂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一规定,将现行物流税收优惠政策以国务院名义固定下来,给行业吃了“定心丸”。
五是简政降费政策。《规划》提出“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物流简政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治理‘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清理规范铁路、港口、机场等收费,对主要海运口岸、机场地面服务收费开展专项调查,增强铁路货运收费透明度。对货运车辆定位信息及相关服务商开展典型成本调查,及时调整过高收费标准。”上述政策,可以作为行业企业抵制“三乱”的“尚方宝剑”。
六是金融保险政策。《规划》对“成立物流产业相关投资基金”、“加大对骨干物流企业和中小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保险”等都有明确规定。如能有效落实,有望缓解行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七是依法监管政策。《规划》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统一物流监管执法标准和处罚清单”。对于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消除各类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推动物流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开展“一照多址”“一网通办”改革;物流领域(不含快递)资质许可向资质备案和告知承诺转变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八是规范市场政策。《规划》提出“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信息开放共享”“推动部门间物流安检互认、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安检”“大力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研究制定非标准货运车辆治理工作方案”。这些规定对于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以及重复安检,深化治理超限超载,营造开放、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十分及时、很有必要。
九是便利通关政策。《规划》提出“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提高口岸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国际物流通道沿线国家协作机制,加强便利化运输、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等方面合作。持续推动中欧班列‘关铁通’项目在有合作意愿国家落地实施”。这些政策,有利于推进通关便利化,支持国际物流发展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是完善社会治理结构。《规划》提出“建立现代物流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指导规划任务科学推进。推动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行业治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助力规划落地实施”。这里强调发挥专家咨询作用,要求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行业治理”,对于形成和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