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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3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口岸物流函〔2020〕51号)

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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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代表团: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长寿完善外贸口岸功能的建议》(第0310号)收悉。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局、重庆海关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0年4月2日到长寿区现场查看,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长寿外贸口岸功能,设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意义重大

长寿区是我市的工业主战场之一,也是我市重要的新型化工产业示范基地。近年来,长寿区区域经济开放度不断提升,外贸进出口总额快速增长,位居全市前列。同时,长寿港区是我市水陆交通重要枢纽之一,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渝怀、渝利铁路和渝宜、长涪、三环高速等对外通道,大宗散货和危险化学品物流集疏中转功能突出。根据2017年修订发布实施的《重庆市港口条例》第八条“主城范围内不得新建危化品码头、港口设施”的规定,以及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岸线综合治理和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相关要求,主城区危化品港口功能将逐步外迁,长寿区将成为主城区化工产业的重要承接转移地。完善长寿区外贸口岸功能,推进危化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及保税仓建设,对进一步健全全市口岸开放体系,填补全市危化品海关特殊监管作业场所的空白意义重大。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关工作,支持长寿区开放发展。

一是关于支持长寿区申报设立开放口岸事宜。目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正按照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的要求,积极开展重庆市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思考谋划拟向国家申报的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项目。经前期研究和实地调研,我办拟将重庆港口岸扩大开放长寿港区项目作为向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争取纳入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之一,进一步完善全市口岸开放体系,助推口岸高地建设。

二是关于支持设立危化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保税仓事宜。近年来,重庆海关积极支持长寿区采用一体化通关方式实现外贸运输,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推动长寿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要在长寿区设立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并用于危化品监管,需长寿区相关码头满足交通部门的危化品堆存资质和环保部门的环评许可两项前置条件。下一步,我办将会同长寿区围绕产业发展、功能布局、环保评价、安全管理等要素深入开展调研,摸清设立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卡点、堵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旦长寿区取得危化品堆存资质和环评许可,我办将会同重庆海关大力支持长寿区设立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此外,设立保税仓主要是根据企业需求,由企业向重庆海关进行申报,我办也将积极配合长寿区有关方面做好保税仓申报事宜。

感谢你们对我市口岸物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主任聂红焰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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