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3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渝府函〔2020〕11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现就王济光委员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推动国家、地方和国际三层互动机制体系良性运作”建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要求,重庆作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承担着搭建省际协商合作平台、建设大能力运输通道、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等一系列重要任务。我市全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已经形成了国际铁海联运班列、国际铁路联运班列、跨境公路班车3种物流组织方式,基本形成了复合型的运输体系,截至6月底分别累计开行1966班、204班、3156班。
在国家和地方层面。2019年10月,西部12个省(区、市)和海南省、广东省湛江市在重庆签署《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协议》,明确建立了由重庆市牵头、沿线省(区、市)参加的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机制。2019年12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2020年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了国家部委与重点省(区、市)统筹推进通道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了《2020年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工作清单》。今年7月,重庆市和四川省口岸物流管理部门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口岸和物流合作备忘录》,携手推动通道沿线省(区、市)共同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目前,我市已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专门负责对接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具体工作,正组织筹备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加快建立跨区域交流合作平台。
在国际层面。我市在新加坡、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开展多次专题推介活动。积极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东盟(新加坡)国家领导人双边会晤等重大活动议题及相关成果文件。推动商务部和新加坡贸工部签署设立陆海新通道高官会的备忘录,建立高官工作机制,成功召开高官会第一次会议。联合新方合力拓展中新国际数据通道应用,力争为陆海新通道沿线提供更快速、优质、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服务。推动国家海关总署与新加坡关税局签署中新关际合作协议,启动关际合作试点。今年6月,应新加坡贸工部、商务部委托,我市将牵头编制《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规划》,引领带动东盟国家共同参与陆海新通道建设。
二、关于“加快优化空间布局,构建系统性政策支持体系和外向型产业体系”建议
(一)基础设施方面。按照《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我市将从增强通道铁路运输能力、提升公路港口和航空运输能力、完善通道市域网络着手,强化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国际多式联运集疏运网络,构建“一主两辅多节点”的物流枢纽体系。一是铁路。涪陵至柳州铁路、渝贵高铁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渝昆高铁、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等开工建设,渝怀铁路增建二线、重庆铁路东环线建设有序推进,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二是公路。银百高速城口至开州路段、渝湘高速复线、渝黔高速、渝遂高速扩能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渝泸高速复线今年将开工建设。三是港口。重庆鱼嘴铁路货运站北区扩建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新田港、龙头港进港铁路专用线加快建设。四是航空。江北国际机场第四跑道和T3B航站楼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
同时,正着力推动重庆市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不断优化口岸开放布局,适时推动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和口岸开放,推动在重庆口岸设立更多的进境肉类、粮食、水果、植物种苗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拓展现有监管场地功能,形成功能齐备、运行良好的口岸体系。
(二)资金方面。我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通道沿线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设计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充分运用在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下跨境融资渠道支持通道物流企业及园区通过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赴新加坡上市、跨境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2019年,共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通道渝怀铁路、渝黔铁路建设融资支持近70亿元。签署《中国建设银行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框架协议》等。近期,我市还将出台《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方案》,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关于“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模式,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区域协同性和通道服务方式的务实有效性”建议
(一)加强口岸、海关区域合作。2019年10月,我市着力增强通关便利化等要素支持,联动通道沿线海关、中国建设银行分别签署了《区域海关共同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重庆海关牵头通道沿线15地海关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海关合作工作机制》《2020年重点工作方案》,搭建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两级联络沟通渠道。
(二)打造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目前我市正按照“三统一”原则(统一品牌、统一运营、统一规则),依托现有通道运营平台企业,吸纳通道沿线省(区、市)平台公司加入,共同组建多省(区、市)合作共建的开放型、市场化、专业化跨区域运营平台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增强通道综合服务能力。
(三)增强通道综合服务能力。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多式联运体系。今年7月,我市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服务贸易和资本金融项下国际结算提供票据验核服务,将银行办理时间从2天缩减到2分钟以内。
(四)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制定出台《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推动国际陆路运输单证标准化体系的核心单证成功运用,《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等3项国标已获批,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积极推动铁路运单物权化和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重庆市被商务部列入CIFA多式联运提单使用试点城市。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一单制”成为第四批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铁路提单第一案在渝宣判。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已签发铁海联运“一单制”提单19批次,货值约110万美元;已签发铁路提单48单,结算金额达4.1亿元。
四、关于“创新通道合作模式,共同探索创设‘飞地园区’和构建新通道利益共同体”建议
(一)强化区域协同。推动与广西、四川、海南等自贸试验区(自贸港)开展区域联动创新。今年5月,我市参加广西北部湾港国际门户港发展规划中间成果咨询会,共同研究完善规划成果,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规划建设献言献策。
(二)推动合作共赢。征求沿线省(区、市)意见,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项目库,争取纳入“一带一路”项目库统筹,共同争取国家部委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国家铁路集团制定“量价捆绑”政策,放宽站点、线路和品类限制,出台货物运输“负面清单”。推动完善通道扶持政策,共同出台通道建设合作扶持措施等。
(三)构架物流体系。积极推动铁海联运线路西部全覆盖。目前,我市已推动常态化开行重庆—钦州、贵州—钦州铁海联运班列,成功开行甘肃、宁夏至重庆的集散班列。市内万州、长寿、涪陵等集散班列相继开行。
(四)强化通道功能方面。启动编制《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高效衔接,建设亚欧国际货物转运中心发展规划》。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渝新欧)累计衔接运输3788标箱,货值约58.08亿元;西部陆海新通道与长江水道累计衔接运输货物1690标箱,货值2.45亿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