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长寿区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长寿区创建首批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的建议》(第0093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将长寿纳入首批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建设名单事项事项已经采纳,关于推动建立枢纽经济区管理机制事项正在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长寿纳入首批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建设名单建议事项
长寿区是我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地之一,产业与物流融合发展较为成熟,具备进一步提升物流能级、支撑产业升级的基础。我办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同步启动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研究与谋划,后续将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结合国际物流枢纽中心研究,审慎确定我市枢纽经济区布局。同时,针对长寿区枢纽红线范围容量不足等问题,将进一步指导长寿区做好扩容研究,切实发挥物流对生产要素调动作用,后续将在项目谋划、资金争取等方面帮助长寿区获得支持,共同努力将长寿港打造成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
二、关于推动建立枢纽经济区管理机制事项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正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制定枢纽经济区专项实施方案,通过整合交通、产业、空间规划,突出“枢纽+产业”融合导向,引导产业集聚、推动政策创新试点,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发挥枢纽经济区的物流组织中心作用。
此答复函已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主任杨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联 系人 :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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