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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航空口岸生鲜货物进口通关作业便利化措施(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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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航空口岸生鲜货物进口通关作业便利化措施(试行)的通知

渝口岸函〔2018〕46号

重庆海关,重庆机场集团、国货航重庆货站、有关企业:

现将《重庆航空口岸生鲜货物进口通关作业便利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重庆航空口岸生鲜货物进口通关作业便利化措施(试行)

为提升重庆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切实缩短生鲜货物进口通关和机场地服作业时间,力争国际(地区)航班抵达后1小时内提离生鲜货物,提高生鲜货物存活率,结合重庆机场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畅通数据交换渠道。进一步优化重庆海关、重庆电子口岸中心、重庆机场集团等各方数据互联互通,便于各方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及时开展业务操作。

二、自动发送理货报告。市政府口岸办、重庆机场集团共同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机场航空物流系统,将现行手工发送理货报告方式改为系统自动发送,自动反馈理货报告回执。

三、优化缴税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汇总征税方式申报货物,使企业在提交总担保后,能先行提取货物,后续汇总纳税,改变传统的逐票缴税模式,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时效。

四、升级“单一窗口”结费功能。市政府口岸办优化升级“单一窗口”结费功能,提供企业账户实时扣取、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逐票收取或按月结算、自动确认或人工确认支付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企业使用“单一窗口”及时结算机场货站操作费用,促进费用结算与提货装车并联作业。

五、提前做好通关准备工作。重庆机场集团、有关生鲜货物进口企业积极协调境外供货商或货运代理,提前办理原产地证等证件,使用标准化的包装方式,提前传输货物品种、重量、件数、包装尺寸等基础数据和合同、发票、运单、装箱单、原产地证等影印件,以此缩短通关准备时间,争取航班抵达前做好通关准备工作,理货后及时办理放行(查验)手续。

六、加大企业AEO信用培育力度。重庆海关引导企业强化规范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诚信建设,通过获取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资格,从而获得更多的通关便利化政策支持,在可追溯机制下,降低进口生鲜货物查验比例。

七、建立生鲜货物应急处理机制。机场货站经营单位对生鲜货物优先装卸、理货、出入库。通关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数据传输异常、单据不完整等情况时,相关各方第一时间将故障情况通报机场货站经营单位,由机场货站经营单位协调重庆海关提供绿色通关,先放行货物,后补录数据、补交单据。遇有重大情况,机场地服公司将情况通报市政府口岸办航空口岸处,由市政府口岸办航空口岸处协调各方保障生鲜货物通关。

八、加快航空口岸智慧化改造。重庆机场集团对现有北货站一期进行优化改造,提高生鲜货物装卸、理货、通关、查验、出入库等处理能力,缩短生鲜货物货站滞留时间;按照市政府关于智慧口岸建设总体要求,加快国际货站二期建设,建成智能化、自动化仓库,提高国际航空货运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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