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360号提案的复函(渝口岸物流函〔2021〕36号)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建议》(第036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办事处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情况
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重庆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牵头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近年来,重庆聚焦区域协商合作、提升运行效能、带动产业发展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牵头开展区域协商合作,共建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构建战略合作机制。为抢抓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订契机,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强化西部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机制、《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等的对接,配合商务部、外交部成功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纳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成果;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西部陆海新通道列为重大工程,重庆与沿线省区市将新通道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
二是构建平台运营机制。重庆水运和铁路口岸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已实现对外公示,建设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专用数据通道;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供高效的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服务;通过股权合作、战略联盟、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推动重庆、广西、贵州、甘肃、宁夏、新疆6省区市8家企业合资组建综合运营平台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并同步成立重庆、贵州、甘肃、宁夏、新疆5个区域公司。
三是构建通道运行机制。渝贵高铁、涪陵至柳州铁路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年)》,加快推进渝贵高铁前期工作;成功推动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重庆港果园港区、重庆铁路场站设立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成功签发首张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提单,并进行国际信用证结算;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17项中央标准和39项地方特色功能,累计申报量超过5500万票,主要业务应用率达100%;已在全国首批试点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
四是构建司法仲裁机制。设立中国西部第一家涉外和自贸区仲裁机构——中国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制定国际化的仲裁规则,全面接轨国际仲裁,出台《自贸试验区仲裁程序指引》《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实施意见》,打造区域性国际化商事争议解决平台,为办理临时仲裁案件提供服务;选聘了近100名优秀国际商事仲裁员,办理涉及美国、英国、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仲裁案件,标的额60多亿元,所作裁决已在境外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
(二)迅速完善体系建设,推动通道高质量运行。
一是完善开放平台体系。2020年12月,重庆铁路口岸成功获批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关铁通的海关—铁路协调机制可嵌入大湄公河次区域通关合作,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供应链分工协作;海关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等17个经济体签署了AEO互认安排,涵盖43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总数居全球首位;在“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中国海关与20个国家实现AEO互认,重庆关区共有高级认证企业72家。
二是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防范化解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风险,举行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论坛,筹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重庆分中心,收集所在地区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典型案例,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遴选出一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印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南,实施海外知识产权预测预警项目;实施重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预警项目,形成重点涉外企业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措施。
(三)切实增强通道保障能力,提升通道运行动力活力。
一是强化专项资金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项目已纳入重庆市“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库;全市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沿线相关铁路、港口、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放贷款1680亿元,为相关物流企业提供贷款约900亿元;印发《金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方案》,出台20条金融支持措施。
二是强化区域布局保障。加强与通道沿线省市的合作,提升通道的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通道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战略发展行动计划,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推动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印发《2021年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二、关于提案办理情况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将聚焦重点领域在工作推进中加快落实。
(一)关于完善工作机制
继续强化与东盟国家的机制战略衔接,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衔接,争取将西部陆海新通道纳入“一带一路”等相关论坛;继续完善数据跨境流通机制,加快数据通道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各类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参与融入到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来。争取将川黔铁路改造、渝柳铁路等项目纳入《“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并加快实施;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为“一带一路”沿线的多式联运贸易提供金融服务,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物流金融线上合作,拓宽铁路提单信用证的应用;推广铁路提单在结算和融资中的应用,完善铁海联运“一单制”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我市仲裁的国际化发展,为优化营商安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关于完善运营体系
积极借助澜湄等重要合作机制,探索将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粮食等指定款功能延伸至重庆铁路口岸,丰富进出口商品货物种类;探索在陆海新通道与我国跨境铁路相通的国家越南、老挝等地试行,以实现跨境通关“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理念;推进AEO培育和认证,帮助更多的企业享受贸易便利化;继续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企业援助服务基金,形成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为涉外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一定经费资助。
(三)关于强化保障措施
积极与国铁集团对接“量价捆绑”、货运“负面清单”等事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通道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通道运营平台、物流和商贸企业采取境外发债、跨境贷款、境外关联公司借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境外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对物流枢纽园区等通道主枢纽的信贷投放;推动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联合授信机制,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融资等方式加大对通道关键领域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投放;发挥金融机构海外行和代理行优势,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对象国政策和风险咨询、小货币汇兑以及汇率风险管理等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巴川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晏慧婷
联系电话:63151976、15178778729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