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2020年3季度水运物流枢纽建设奖励资金兑现情况的公示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8号),以及市领导对《关于尽快明确我市国际物流通道扶持政策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和《水运物流枢纽建设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现将2020年3季度水运物流枢纽建设奖励资金兑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投诉反映(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16号微易大厦18、19、20层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水运物流处,联系电话:63151961)。反映情况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对本公示内容异议之处的事实依据等证明材料。我办将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受理结果对企业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附件: 2020年3季度水运物流枢纽建设奖励资金兑现明细表。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0年第三季度水运枢纽建设奖励资金兑现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