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海关总署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的相关规定,我办现就《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海关总署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3至3月9日(公告之日起7日内,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链接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联系人:周溧力,联系电话:023—63151954。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cqkafwc@163.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办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海关总署2022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