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0—18日(7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机构及电话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组织人事处 电话:023—63151400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机关纪委 电话:023—63151986
来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16号
邮政编码:401123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五、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9:30—11:30、14:30—17:30
(二)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16号20层2014办公室
(三)审核资料
1.公开招聘人员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公开招聘、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签字盖章完整的原件。
2.公开遴选人员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签字盖章完整的原件;
(5)县(市)级以上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的工作证明材料盖章完整的原件。其中,报考产业协同岗2的考生还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撰写工作经历;报考会计岗的考生还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如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资格复审咨询联系人:晏老师;联系电话:023—631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