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口岸物流发〔2020〕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精神,深化全市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效率效益水平,更好地满足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发展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完善出海出境通道体系,优化枢纽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健全协同配套和精准高效的物流政策体系,推动物流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让物流成为我市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力支撑和强大动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物流发展方式、结构、动力得到显著优化,规模化、组织化、网络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物流运行效率和发展质量领先西部,并与东部地区发达城市差距逐步缩小,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商贸业融合度明显提高,对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支撑力进一步增强。
——基本形成物畅其流、经济便捷的出海出境通道体系。重庆作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通道集货能力显著增强,市外货物占重庆港口货物吞吐量比重力争达到50%。中欧班列(渝新欧)功能持续拓展,运输时效、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持续优化,主要指标保持全国前列。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基本建成,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显著发挥。渝满俄通道稳定运行,货源结构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国际航空枢纽,国际航线总量达到110条左右,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60万吨左右。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
——基本形成运营高效、要素集聚的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全市国家物流枢纽数量达到4—5个,国家物流枢纽与区域性物流节点在空间布局、功能划分上更加科学,分工协作和对接机制逐步形成,辐射带动力、现代化运作水平、互联衔接度、货物组织效率显著提高,推动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下降至12.5%左右,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枢纽经济效应初步显现。
——基本形成衔接紧密、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体系。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初步建成内陆国际多式联运中心,形成协同衔接顺畅、法规标准健全、先进技术广泛应用的铁公水空多式联运体系。全市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0万标箱,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
——基本形成企业汇集、模式创新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现代物流作为支柱产业支撑力进一步显现,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和活力充足、业务专精的中小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现代化经营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明显提高,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品牌化成为主要特点。物流(邮政、快递)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商贸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能实现业务高效协同和供应链快速响应。全市5A级物流企业达到8家,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物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三、提升交通物流设施供给质量,夯实物流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长江涪陵至朝天门段航道整治、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乌江白马枢纽、涪江双江枢纽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内河高等级航道通航条件。提速建设“米”字型高速铁路网和“两环十干线普速铁路”,重点推动渝贵高铁、成渝中线高铁、渝万高铁、渝汉高铁早日启动建设,释放同向普速铁路货运能力。完成涪怀二线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涪柳铁路、黔遵昭铁路、成渝铁路改造、川黔铁路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前谋划渝昆货运通道,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推进沿江货运铁路规划论证工作。完成铁路枢纽东环线、新田港集疏中心建设,推动实施一批铁路专用线、联络线建设工程,提升铁路对重点枢纽和大型产业园区、企业覆盖率。加快推进“三环十八射多联线”高速路网建设,打通区域间“断头路”“肠梗路”,加密畅通对外出口通道,重点实施成渝高速、渝遂高速、渝黔高速、渝湘高速等扩能项目,进一步提升射线通行能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优化货运功能布局,推进第二枢纽机场相关工作,启动江北机场T3B航站楼和第四跑道建设,织密国际航线网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二)提升通道综合服务功能。
加密沪渝直达快线,保障优先过闸机制常态化,提升运行时效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船舶标准统一,推广应用三峡船型。推进航运服务创新,提升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交易、航运信息咨询、航运指数研发等服务能力。优化中欧班列(渝新欧)开行线路和境外网点布局,推动形成覆盖全欧洲主要城市的物流网络;优化整车、冷链等项目运输功能,提升国际供应链保障水平;强化运输安全保障,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争创中欧班列国际警务合作典范;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不断拓展精品班列增值业务,推动可持续发展。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建机制,推动省际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稳定运行,建成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创新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跨区域通道运营平台,促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运营;创新通道投融资服务和便利化通关协作,进一步深化通道沿线海关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大渝满俄通道建设力度,深化与莫斯科、圣彼得堡、车里雅宾斯克州等沿线城市合作,不断拓展通道货源、优化货物结构。推动重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进一步优化航线结构、提升航班品质,做优“重庆飞”航班中转产品,强化重庆枢纽辐射功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重庆海关)
(三)统筹建设国家物流枢纽。
坚持“全市一盘棋”理念,按照集约整合、协调衔接、系统成网、融合创新原则,强化规划引领和资源统筹配置,对标国内、国际顶尖标准,高质量推进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进一步优化枢纽空间和功能布局,逐步推进大宗散货、危化品等物流功能向主城区都市圈外转移,提前作好空间预留。提升国家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现代化经营水平,鼓励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强化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多种物流资源向枢纽集聚整合。围绕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新建或技改一批现代物流项目。完善现代化内河港口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港口资源进一步整合。(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委)
(四)促进物流设施高效衔接。
积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互联互通和紧密衔接,加快建设铁路枢纽东环线,实现国际物流枢纽园区、果园港、江北国际机场、公路物流基地间铁路联通。加强入港铁路专用线等集疏运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铁路专用线并延伸至港口前沿,打通公铁水联运衔接“最后一公里”,实现铁路货运场站与港口泊位、前方堆场无缝衔接,重点加快鱼嘴货运站扩能改造、万州新田港集疏运中心等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物流枢纽加大对铁水、铁公、陆空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转运场站和“不落地”装卸设施投入力度,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货物快速换装便捷性,破解制约物流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的瓶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五)健全物流信息公共平台体系。
建设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重点承载全市多式联运、分拨中心等公共信息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咨询动态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完善主要物流通道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水道外贸集装箱货物在途、舱单、运单、装卸等联运信息采集,提供全程追踪、实时查询等服务,确保全程运输服务的及时、准确、安全和可预期。推进智慧口岸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各口岸自动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水平,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口岸协同效应。持续推进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强化交互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口岸物流、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信息共享共用。在保障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扩大现有公共信息平台内容公开范围,为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和进出口企业提供数字化降本增效支撑。(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交通局、重庆海关)
四、推动物流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物流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六)促进物流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
积极培育现代制造业物流,打造适应我市电子信息、汽摩等产业发展的跨国跨区域物流供应链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制造企业联合打造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生产端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推动开行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提高协议制运输比重,引导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支持果园港、国际物流枢纽园区等大型物流枢纽建设集采购、分销、仓储、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制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协同系统。加快发展面向集成电路、生物制药、高端电子消费产品等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货邮服务,加大“卡车航班”开行力度,构建高价值商品的快捷物流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七)促进物流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深化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电商、农村合作社、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推进“快递下乡”“邮政在乡”工程,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模式,畅通农产品进城物流通道。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入驻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物流商贸基地,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加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利用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冷链物流全程监控,减少“断链”隐患,保障生鲜农产品品质和消费安全。推动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八)构建城乡高效商贸配送体系。
强化城乡配送设施建设,通过自建与引企、引资、引技相结合,加快转型、改造、新建一批城乡配送仓储、分拣等设施,不断优化和完善县乡村配送网络。优化城乡配送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推广应用干支结合、主城分区、城乡一体、末端整合的共同配送和连锁统一配送、“互联网+共同配送”等创新模式,推动城乡配送降本增效。提升城乡配送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物流政策措施,推动配送车辆通行精细化管理,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避免“一刀切”限行,合理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通道,完善城市物流配送装卸、停靠作业设施,有效释放货运通行路权,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必要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五、大力发展物流创新业态,培育物流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九)加快推动多式联运发展。
提升果园港、国际物流枢纽园区、江北国际机场和公路物流基地多式联运服务能力,完善“1+3”国际多式联运枢纽体系。加快江津珞璜、万州新田、涪陵龙头等枢纽港和小南垭、鱼嘴等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分层、分类节点布局。优化联运组织方式,大力推广铁水、铁海、江海、陆空联运,开发面向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地的铁水联运精品路线;加强与北部湾港、宁波舟山港、洋山港、湛江港等合作,稳定开行“渝黔桂新”“渝甬”班列,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更多铁海联运线路;拓展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开行水水中转公共支线;研发推广江海直达船型,发展江海联运。发展“卡车航班”,拓展空港型枢纽辐射范围,形成联结腹地园区、企业的陆空联运网络。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实现“一单到底、货达全球”。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已获批项目运行监测和示范推广,加快标准化、集装化、厢式化运输装备升级换代,广泛应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示范样本。(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金融监管局)
(十)提升物流国际化经营水平。
完善出海出境通道体系,重点推动境外网络建设,通过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打造一批境外分拨中心、海外仓、业务网点,形成多线路、多模式、多功能的复合型、网络化国际物流通道体系。提升“1+3”国际物流分拨中心运营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重点加大对世界级物流企业、高能级贸易企业招商力度,汇聚一批具有全球供应链资源整合和调配能力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和集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贸易企业。(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十一)增强口岸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口岸开放体系,积极推进万州机场正式开放,加快推动果园港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在具备监管能力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设进境水果、肉类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优化上海—重庆水运转关模式,提升水水中转转关时效,审核转关单时免于校验境内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信息和舱单理货标志,便利外贸企业在渝就近清关、避免绕远清关。推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口岸作业单证无纸化,提升全流程电子化程度。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加强对口岸环节违法违规乱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无实质性服务收费等问题整治。加快智慧口岸建设,重点推进业务流程优化、设施设备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隐形监管”“顺势监管”和无感通关。(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重庆海关)
(十二)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新业态。
强化物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货物、载具、场站、卡口等物流要素数字化,形成数字采集、转换、展现、应用全流程。鼓励和支持物流通道运营主体、国家物流枢纽运营主体、大型物流企业开展数据整合,形成若干物流大数据。鼓励和支持物联网技术在出海出境通道、国家物流枢纽、国际物流分拨中心运营基地和大型物流企业的广泛应用,鼓励运输载具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推动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实现全程信息可追溯。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推动智能快递终端进社区、进小区。(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十三)推进铁路货运提质增效。
持续开好重庆至钦州、重庆至宁波、重庆至成都、重庆至广州货运班列,不断优化沿江班列,构建重庆市域和重庆连接国内主要城市群的铁路货运网络。鼓励和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干线运输企业与铁路开展合作,强化货源组织和集散功能,提高干线运输组织效率和辐射范围。开展大宗货物生产企业“公转铁”运输试点示范,鼓励和引导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宗客户和商品汽车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推进大宗物资、商品汽车等中长距离公路运输有序向铁路转移。支持铁路运输企业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推动“单一窗口”与铁路信息系统开展合作,促进班列、货物等动态信息实时共享。探索铁路双层集装箱、驮背运输,升级改造部分线路和场站配套设施设备,争取率先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符合条件线路进行示范。(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
(十四)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物流。
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和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引导物流企业将老旧柴油车辆更新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逐步提高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占比。引导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行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大力推动岸电、LED、太阳能等节能技术在港口、航道和船舶上的使用,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委)
(十五)发展现代物流金融。
鼓励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进物流和金融信息交换共享,将实现物流全程跟踪、货物闭环监管作为全市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建设的核心目标,满足发展物流金融的基础需求。依托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出海出境通道,不断探索创新陆上贸易规则,加快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和铁路提单商业化应用,促进物流单证金融化,助力中小物流企业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在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在造、在库、在途、在售等环节,创设场景化、差异化、数据化的金融产品,着力营造主体丰富、产品多元、鼓励创新的物流金融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六、强化物流发展配套支撑,推动形成物流高质量发展合力
(十六)建立完善现代物流统计监测制度。
强化物流统计工作组织,各区县要明确固定部门(机构)抓好辖区内物流统计工作,强化人力、物力和经费支持,行业协会切实做好相关涉及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指标统计工作。完善物流统计体系,推动企业样本库扩容提质,引导更多典型物流、工业、批发和零售企业进入统计样本库。优化统计模式,建成全市物流统计和调查直报系统,实现数据网上填报。研究完善反映物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质量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创新指标设置,综合反映全市物流行业经济活跃度。完善物流运行监测点建设,在全市重点物流园区、企业中筛选确定一批物流运行监测点,及时发现物流运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十七)推广标准化单元化物流设施设备。
加大对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重点车型标准化治理工作力度。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加快标准托盘推广应用,重点在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中小型电器和工业零部件等领域,选取和支持试点企业优先推广使用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发展托盘租赁业,鼓励企业以租赁、转售、交换等形式使用标准托盘,促进托盘沿供应链流转,减少托盘自购自用和静态使用。鼓励物流企业将标准集装单元与共同配送、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相结合,推广带托盘运输,提高港口、场站、仓库装卸效率和空间利用率。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流通企业以标准托盘、周转箱(筐)为集装单元和计量单元,进行采购订货、计算运费、收发货和验货,推动流通全过程“不倒托”“不倒箱”,优化商业流程和流通组织方式,减少流通环节和货物损耗。(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十八)提高物流行业协会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物流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兼顾统筹度、多样化和竞争性,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不断优化政府与行业协会职能划分,以满足物流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目标,加快形成相互补充、彼此协同、互为促进的分工体系。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从推进物流转型升级、加强行业重点问题研究、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素质等方面拓展自身职能,不断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支持重庆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重庆市快递协会等行业组织创建5A级社会组织。(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
(十九)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
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物流、快递企业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对物流企业业务创新的制约。放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全面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减轻贫困地区企业开办末端网点负担。规范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深入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强化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十)建立支持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研究出台支持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重点突出导向性和系统性,在构建互联互通物流通道、提升枢纽集聚辐射能力、发展特色物流、培育壮大物流企业、优化物流业发展营商环境等方面制定一批精准聚焦、可操作的有效扶持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对物流行业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在市级口岸物流重点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量资金用于支持物流高质量发展,做好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策分类指导、因企施策,按照货代、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环节,企业资本构成和规模大小,统筹建立分类指导企业库并匹配相适应政策。(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一)加大对物流设施用地支持力度。
加强物流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同衔接,支撑和保障物流发展空间。经物流主管部门批准的物流项目且土地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的,参照工业项目用地价格实行招拍挂出让。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增加容积率用于仓储、包装、运输装卸等物流功能的,不增收土地出让金。研究出台对重点物流项目城市配套费、人防费减免相关政策,明确认定办法、评审标准及流程。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在办理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探索政府负责土地平整并建设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企业负责建设经营性物流基础设施,约定土地物流用途并长期租赁的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