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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资源租赁服务商比选公告

根据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政务云服务商选择有关事项的函》(渝大数据函〔2024164号)要求,在市大数据发展局公开招标确认的政务云服务商中组织开展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资源租赁服务商比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资源租赁服务商比选。

二、项目需求

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服务商需提供弹性云资源、大容量存储和高速网络资源,支持每日多订单、万级数据的实时处理,满足7×24小时高并发访问和算力需求,并提供稳定运行保障。

三、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云计算服务、云平台存储服务、云平台数据库服务、云主机服务、基础安全服务、网络服务等。

四、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按照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政务云服务商选择有关事项的函》(渝大数据函〔2024164号)有关要求,市级部门使用政务云时,属于政务云服务目录内的服务内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统一支付。

(二)云资源租赁费以在IRS系统中核对出的账单费用作为合同支付基准价,合同支付金额根据云资源租赁服务商中标折扣计算。实际支付合同金额=基准价*中标折扣报价。

(三)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开通资源,采用按需计费、据实结算模式,确保云资源租赁费不超过本项目限价金额347.46万元。

五、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4714:00

六、比选材料递交地点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18楼会议室。

七、比选提供的资料

各参选云服务商编制响应文件一份(格式见附件2),密封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限内递交材料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联系人:薛猛,联系电话:023-63151946

八、比选程序及结果

我办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按流程组建评审委员会对云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承诺等作为重要选择因素,并按照评审标准逐项打分汇总计算后,以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云服务商为本项目中标云服务商。

九、其他事项

若截止日后,报名参与比选的云服务商不足3家,我办将取消本次比选工作,择期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比选。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docx

重庆电子口岸中心

202541


附件下载: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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