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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申报指南

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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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根据《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操作办法(暂行)》,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制定了《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申报指南》。政策网上申报通道将于2021520日正式开启。相关企业可提前在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注册,注册指南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Yz6pELXFhiWDkMLHRe3r3A


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明确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补贴对象、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操作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口岸物流发〔202110号),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新购置冷藏车辆奖励

补贴对象:

202111日(以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后采购冷藏车辆的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

冷藏车辆裸车价格的30%(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每台最高不超过4万元。已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

奖励条件:

1.车辆生产地址在重庆市内(以整车合格证车辆生产单位地址为准)。

2. 车辆型号已纳入工信部公告目录。

3. 车辆型号、价格原则上应在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备案。

4. 车辆配备GPS、温度传感器、开关门次数统计及信息发射装置,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可通过平台对平台的方式或硬件设备直接上传数据方式向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实时数据。硬件设备通过http协议上传数据方式,需按照json格式提供车牌号、社会信用代码、实时温度、实时开关门次数、坐标(火星坐标系)、告警状态、正常温度范围(上限、下限)。

运营要求:

1. 自资金拨付之日起3年内持续向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时提供数据。

2. 自资金拨付之日起3年内,车辆于重庆市辖区内服务时间超过60%,冷藏设备开启时间需超过总服务时间的50%

申报材料:

申请表(网上填报)、承诺书(见附件1)、增值税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

申报方式:

1. 登录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官方网站http://zfkawlb.cq.gov.cn/,点击页面右下方“办事服务”板块中的“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点击“地方特色应用”板块中的“特色服务”,选择“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3. 按要求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政策申报”板块的“新购置车辆奖励”,按要求填写表格,下载承诺书模板并填写。

4. 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增值税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要求上传,并点击“提交审核”。

二、冷藏车辆信息化改造奖励

补贴对象:

202111日(以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后进行冷藏车辆信息化改造的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

按设备实际购置价格(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进行补贴,每台最高不超过2000元。已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

奖励条件:

车辆需配备GPS、温度传感器、开关门次数统计及信息发射装置,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可通过平台对平台的方式或硬件设备直接上传数据方式向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实时数据。硬件设备通过http协议上传数据方式,需按照json格式提供车牌号、社会信用代码、实时温度、实时开关门次数、坐标(火星坐标系)、告警状态、正常温度范围(上限、下限)。

运营要求:

1. 自资金拨付之日起3年内持续向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时提供数据。

2. 自资金拨付之日起3年内,车辆于重庆市辖区内服务时间超过60%,冷藏设备开启时间需超过总服务时间的50%

申报材料:

申请表(网上填报)、承诺书(见附件1)、增值税发票、车辆行驶证。

申报方式:

1. 登录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官方网站http://zfkawlb.cq.gov.cn/,点击页面右下方“办事服务”板块中的“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点击“地方特色应用”板块中的“特色服务”,选择“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3. 按要求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政策申报”板块的“冷藏车辆信息化改造奖励”,按要求填写表格,下载承诺书模板并填写。

4. 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增值税发票、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要求上传,并点击“提交审核”。

三、一级与二级冷链物流节点信息化改造奖励

补贴对象:

总库容超过5000吨且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的冷库项目运营企业。

补贴标准:

一级节点每个项目(库容超过10万吨)30万元,二级节点每个项目(库容500010万吨)10万元。已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运营要求:

一级、二级节点分别至少将10万吨、5000吨库容的冷库信息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并至少在5年内实时提供相关数据。

申报材料:

申请表(网上填报)、承诺书(见附件2)。

申报方式:

1. 登录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官方网站http://zfkawlb.cq.gov.cn/,点击页面右下方“办事服务”板块中的“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点击“地方特色应用”板块中的“特色服务”,选择“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3. 按要求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政策申报”板块的“一级与二级冷链物流节点信息化改造奖励”,按要求填写表格,下载承诺书模板并填写。

4. 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要求上传,并点击“提交审核”。

四、三级冷链物流节点全程追溯改造奖励

补贴对象:

畜、禽等肉类等适冷商品实现全程追溯、可扫码获悉冷链全流程且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的商超、社区店运营企业。

补贴标准:

门店面积大于等于2000平方米的每店10万元、门店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每店5万元、门店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每店1万元。已享受市级财政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运营要求:

享受奖励的门店,其销售的禽、畜肉类商品应纳入全程追溯的冷链物流模式,按要求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至少在5年内持续提供相关数据。

申报材料:

申请表(网上填报)、冷链物流模式改造协议(见附件3)。

申报方式:

1. 登录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官方网站http://zfkawlb.cq.gov.cn/,点击页面右下方“办事服务”板块中的“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点击“地方特色应用”板块中的“特色服务”,选择“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3. 按要求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政策申报”板块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全程追溯改造奖励”,下载冷链物流模式改造协议模板,并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签署协议。

4. 填写申请表,并将签署的协议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要求上传,点击“提交审核”。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及信息系统技术对接咨询:谭老师,13996039358

单一窗口账号注册咨询:李老师,13320210652;夏老师,13320210261;向老师,13320210256;张老师,17723668175

追溯体系试点搭建单位:

嘉源易新:刘老师,13667606393;

云江粤十:程老师,18623693338;

智慧物流:蒋老师,185804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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